商事登记与商事登记立法
2026年02月21日
一、商事登记与商事登记立法
商事登记,是指由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核准确认其商事资格或对商事上的重要事项进行记载的制度。商事登记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商事登记与公司登记相对应,仅适用于个人和合伙。广义的商事登记适用于公司、个人和合伙等所有的商事主体。
商事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昭示当事人的法律状况,即通过登记,可以将当事人及其商事上的重要事项予以公开。这样,既可以增强相对人对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也有助于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实现交易安全。另外,商事登记也便于政府管理,提高政府的运作效率。(https://www.daowen.com)
各国对商事登记的立法规范不太一致。德国、日本规定在商法中;瑞士规定在债法中;意大利规定在民法中;法国最初规定在商法中,后来制定在专门的商事及公司登记法令中;英国规定在公司法中。
我国现行的商事登记法律制度采取的是分别登记的做法,即一种主体一种登记办法,不同类型的商事主体适用不同的登记办法。这种登记具有不协调、重复等缺陷。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九号)虽然对规范登记行为,提高登记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理念不当、层次不高等问题。制定商事登记法,对商事登记实行统一的规范和调整,依然是我国商事法制建设所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