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外商投资的其他法律制度

七、保护外商投资的其他法律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如明确了政府其他部门对外商投资的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对需要办理项目核准备案的外商投资项目办理核准备案手续。对依法需要取得许可的行业领域进行投资,应依法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外商投资企业应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税收、会计、外汇等事宜。外国投资者并购中国境内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规定接受经营者集中审查。

二是规定了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享有的各项实体权利。如外商投资企业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标准制定工作,国家制定的强制性标准平等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平等对待。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家鼓励在外商投资过程中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技术合作条件由投资各方遵循公平原则平等协商确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的商业秘密,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制定减损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作出的政策。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合法所得可自由汇入、汇出。国家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不实行征收。特殊情况下,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征收、征用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及时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

案例参考答案

A可以请求法院确认C所持有的股权为自己所有,并且拥有外国国籍的A也可以直接作为甲公司的股东。因为根据《外商投资法》第2条第2款第1项以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第3条,外国投资者可以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这里的其他投资者包括中国的自然人。另外根据《外商投资法》第4条所确立的内外资一致原则,甲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适用《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2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因此A可以直接作为甲公司的股东。

思考题

1.简述外商投资法的基本原则。(https://www.daowen.com)

2.试论外商投资法过渡期的规定。

3.论述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

4.论述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

【注释】

[1]2020年1月3日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EB/OL].(2021-02-01).http://www.gov.cn/zhengce/2020-01/03/content_54663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