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情形

(五)其他情形

除了上述四种情形外,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中,还有已过时效而丧失合法性等其他违法情形。(https://www.daowen.com)

案例1 孙长荣诉吉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案。法院查明:“2011年2月孙长荣向吉林省住建厅提交了关于查询吉建房字〔1999〕27号通知是否已过时效的申请,并要求给予书面答复。吉林省住建厅一直未予书面答复。……在孙长荣向吉林省住建厅申请了解吉建房字〔1999〕27号通知是否有效时,吉林省住建厅正在根据《关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府法〔2010〕74号)要求,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范围包括了吉建房字〔1999〕27号通知。”[50]在该案中,法院查明了吉林省住建厅制定的吉建房字〔1999〕27号通知由于超过时效而被清理,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一例规范性文件由于已过时效而失去合法性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