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2026年02月09日
(三)
内部法里也有诸如实定行政法中的内阁法(昭和22年法律5号)、国家行政组织法(昭和23年法律120号)、国家公务员法(昭和25年法律261号)、财政法(昭和22年法律34号)等纯粹地作为行政的内部法而被制定的法律。但是,内部法和外部法这样在立法上被明确地意识区分,并制定为个别法律的例子是很少的,像会计法(昭和13年法律125号)、警察法(昭和29年法律162号)等多数法律这样,将内部法和外部法共同规定的情形更为普遍。这与实定商法的规定中,组织法和行为法的规定混杂在一起的情况是一样的。因此,在这样的法令当中,相关法条究竟是属于内部法还是属于外部法,是一定要先合理判断各个规定的旨趣目的才能认定的。(https://www.daowen.com)
内部法的存在形式如上所述,因此在内部法的规定以法律的形式呈现的情形中,当其内容对私人会产生效力的时候,该内部法会同时具有外部法的一面。例如,会计法第15条规定,各省各厅的首长想要基于所管辖范围内的年度预算进行支出时,必须以日本银行作为支付人的支票代替现金来支付。对这一规定的解释是,就有关国家支出的方法对负责支出的各省各厅的首长下达命令的同时,也强制了国家的债权人接受日本银行支票形式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