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内部行政法

四、培育内部 行政

写到这里,我们已经说明了内部行政法的概念,并描述了其在联邦行政程序法颁布之前的兴起,在联邦行政程序法中的规定,并说明虽然法律中有规定,但之后仍趋于下滑。在本部分,我们考虑必须采取何种改革,以确保内部行政法的地位,既要恢复其受联邦行政程序法保护的作用,也要鼓励其进一步发展。我们首先考虑来自国会或法院的外部改革,这可以促进内部行政法的培育。然后我们转向可能的内部改革,由总统、行政部门中的集中化实体机构或行政机关自身进行,以加强和进一步发展内部行政法。所有这些都有可能强化内部法,但最终、最需要的可能是思想和概念上的转变,即承认内部行政有类似法律的性质,以及在今天行政治理的世界里,内部行政对法治保障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