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过程
2025年10月13日
实施过程
1.案例分享——“不该发生的悲剧”
学生赵某出于好奇,在地摊上买了一把弹簧刀,一天,他与同学发生口角,身单力薄的赵某斗不过身壮体胖的小李,情急之下,抽出弹簧刀向小李扎去,小李顿时血流如注,躺倒在地。赵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送往少管所服刑。讨论:该案例中赵某的做法。
2.认识管制刀具
(1)匕首、三棱刀、三棱刮刀、半圆刮刀、侵刀、扒皮刀、羊骨刀、猎刀、弹簧刀;(2)刀体八厘米以上,带自锁装置或非折叠式的单刃、双刃尖刀;(3)武术用刀(能开刃的)、剑等器械;(4)少数民族用的藏刀、腰刀、靴刀;(5)其他,如削铅笔的小刀、刀片等可伤害他人以及可能危害社会治安的刀具。
3.清楚管制刀具的危害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如果屡教不改,就构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说的严重不良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性有:
(1)由于玩耍而伤及自己或他人,构成犯罪。
(2)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
(3)携带管制刀具助长了学生逞强好胜的心理,一旦与同学发生冲突,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
4.收缴管制刀具适用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0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