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园配合一致,促进幼儿健康和谐发展

(三)家园配合一致,促进幼儿健康和谐发展

教师家长作为孩子的教育者,是对幼儿实施促进发展教育的主体。新《纲要》中指出:“幼儿园应主动与家长配合,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向家长宣传科学保育教育幼儿的知识,共同担负幼儿教育的任务。”幼儿园要发挥主导作用,要充分重视并主动做好家园衔接合作工作,使幼儿园与家长在教育思想、原则、方法等方面取得统一认识,形成教育的合力,家园双方配合一致,促进幼儿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