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小老师”职责

(二)明确“小老师”职责

在教学过程中,我会给孩子们讲解怎样表现才能做“小老师”,又应该如何做好一名“小老师”。“小老师”也有“小老师”的规则,比如,不睡懒觉,自己吃饭,游戏活动积极参与,表演活动大胆活跃,主动帮助其他小朋友等等。总之,表现好的孩子才可以做“小老师”。那么,做了“小老师”,不仅要管好自己,用自己的行为给大家做榜样,还要去规范其他孩子的行为。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有些平常不太能约束自己行为的孩子,在做“小老师”之后就表现得不一样了,不仅能规范自己的行为,还能对别的孩子不规范的行为进行指正,看到没有遵守规则的孩子,立马跑上去说,“掉到地上的玩具要捡起来,不然下次就不请你玩玩具了”。一本正经的样子,真的很可爱。渐渐地,不仅大家的规则意识建立起来了,孩子们的自控能力也得到了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