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结语

日本女性的家庭角色,不管是近世的妻、媳,还是近代的母,她们始终都没有扮演自己自身的角色。在这些角色中,女性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即使是在近代有了教育子女的权利,也还是为了满足国家需要。女性所承担的诸角色始终存在于以男性主导下的家庭和社会阴影中,只有从男性的立场出发方可被认知和发现。

【注释】

[1]李卓.日本家训研究.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6:251.

[2]儒家女训,即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女性训诫物。虽然近世女训中有一部分是儒佛思想并存,但始终是以儒教为本,佛教为辅,通过佛教因果轮回报应等观念来恫吓女性遵从儒教妇德伦理。如《女诫插图女实语教》中:“不守三从德,何免五障恶。”等。“三从”为儒教伦理,“五障十恶”是佛教用语,如果不守“三从”,就无法免去“五障十恶”的厄运。

[3]指分别以“女今川”“女大学”和“女实语教”命名的一系列女训。如女今川系列:《女童专要女今川》;女大学系列:《女大学宝箱》;女实语教系列:《女诫插图女实语教》等。

[4]以上三篇女训内容均收录于《日本家训研究》(李卓,2006:539-565.)

[5]《女大学》,1716年出版,由19条组成。它是近世日本最具代表性的儒家女训。其内容主要是对江户时代儒学家贝原益轩的著作《和俗童子训》中的第五卷《教女子法》的改编和缩写,但却舍弃了《教女子法》中男女平等的价值观。其实,《女大学》也是模仿中国儒家把“四书”中的《大学》作为男子“成人之书”的做法,与“男大学”相对应,以“女大学”而命名的,意为“女子成人之书”。《女童专要女今川》,作者不详,1771年初次刊行,以女童为训诫对象。全文分为两大部分;前半部分逐条列举了女性在日常生活中须戒除的23条“恶习”,后半部分综述了女性应遵循的妇德内容。《女诫插图女实语教》是女实语教系列的始祖,1695年刊行。全文由《女实语教》和《女童子教》两部分组成。除了儒家女训内容外,也有佛教思想的体现(李卓,2006:539-558)。

[6]王慧荣.论日本女训中的儒家女性观.妇女研究论丛,2005(6):67.

[7]蔵澄裕子.近代女子道徳教育の歴史─良妻賢母と女子特性論という二つの位相.東京大学.大学院教育学研究科.研究室紀,2008(34):49.

[8]汪麒麟.关于日本“良妻贤母”思想的研究.天津:天津理工大学语言文化学院,2008:17-18.

[9]詹姆斯·L.麦克莱恩.日本史(1600—2000).王翔,朱慧颖,译.海口:海南出版社,2009:211.

[10]井上毅(1844—1895),明治时代的官僚、政治家。就职于伊藤内阁,曾参与起草大日本帝国宪法、皇室典范、教育敕语等。

[11]胡澎.从“贤妻良母”到“新女性”.日本学刊,2002(6):145.

[12]江新兴.近代日本家庭制度研究.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15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