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护理评估

二、护理评估

(一)临床表现

(1)无症状或无特异性症状,仅表现为反应差或烦躁、喂养困难、哭声异常、肌张力低、激惹、惊厥、呼吸暂停等。

(2)经补充葡萄糖后症状消失、血糖恢复正常。如反复发作,需考虑糖原贮积症、先天性垂体功能低下和胰高血糖素缺乏症等。

(二)辅助检查

(1)血糖测定:高危儿应在出生后4小时内反复监测血糖,常用微量纸片法测定血糖,异常者采静脉血测定血糖以明确诊断。对可能发生低血糖者可在出生后持续监测血糖。

(2)持续顽固性低血糖者应酌情行胰岛素、胰高血糖素、甲状腺素、促甲状腺素、生长激素及皮质醇等检查,以明确是否患有先天性内分泌疾病或代谢性缺陷病。

(三)治疗要点

由于并不能确定引起脑损伤的低血糖阈值,因此不管有无症状,低血糖患儿均应及时治疗。

(1)无症状低血糖:可进食葡萄糖,如无效,改为静脉输注葡萄糖。对有症状患儿都应静脉输注葡萄糖。

(2)对持续或反复低血糖者,除静脉输注葡萄糖外,结合病情给予氢化可的松静脉点滴、胰高血糖素肌内注射或泼尼松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