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护理措施

四、护理措施

1.休息,减轻心脏负荷 急性期应卧床休息至体温稳定后3~4周,病情基本稳定后逐渐增加活动量,但休息不得少于6个月。重症患儿心脏扩大及心力衰竭者,应延长卧床休息时间,直至心脏大小和心功能恢复正常后(需半年以上),根据具体情况逐渐增加活动量(以不出现心悸为宜)。

2.严密观察病情,及时发现和处理并发症

(1)防止心律失常:密切观察和记录心率、血压、呼吸、体温及精神状态的变化。对严重心律失常者应持续进行心电监护,发现多源性期前收缩、频发期前收缩、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或扑动、颤动时立即报告医生,并备好抢救药物和器械,以便抢救。

(2)防止心力衰竭:尽量避免呼吸道感染、剧烈运动、情绪激动、受寒、用力排便等;静脉输液时滴速不能太快,以免诱发心力衰竭。严密观察生命体征、意识、皮肤黏膜颜色及尿量等,注意有无咳嗽、呼吸困难、肺部湿啰音、颈静脉怒张、水肿、奔马律等表现,一旦发生,立即报告医生并置患儿于半坐卧位,保持安静,给氧,遵医嘱给予强心苷。使用强心苷时剂量应偏小(因心肌炎时心肌敏感性增高),并注意观察有无心率过慢、新的心律失常及恶心、呕吐等,如有,应暂停用药,及时与医生联系,避免强心苷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