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护理评估
(一)临床表现
(1)意识突然丧失,出现短暂抽搐或昏迷。
(2)面色苍白或发绀,瞳孔放大和对光反射消失。
(3)心音消失、心音微弱或心动过缓(新生儿心率<100次/分,婴幼儿心率<80次/分,年长儿心率<30次/分)。
(4)大动脉(颈、股动脉)搏动消失,测不到血压。
(5)呼吸停止或严重的呼吸困难,面色苍白迅速转为发绀。
(二)辅助检查
心电图可见等电位线、电机械分离或心室颤动等。
(三)治疗要点
对于心搏、呼吸骤停,现场抢救十分重要,抢救心搏、呼吸骤停的成功与否与开始心肺复苏的时间密切相关。一般循环停止4~6分钟,大脑将发生不可逆的损害,复苏开始越早,抢救的成功率就越高。首先要在10秒内确定患儿是否为心搏、呼吸骤停,一般患儿突然意识丧失同时大血管搏动消失即可诊断,不必浪费时间反复摸脉搏或听心音,以免延误抢救时机。单人救护者决不能离开患儿去呼叫医生或取抢救器材,应呼唤他人帮助呼叫,争分夺秒进行心肺复苏,以保证心、脑等重要器官的血液灌流及氧供应。
心肺复苏(CPR)的过程可归结为ABCDEF六点:A(airway),开放气道;B(breathing),建立呼吸;C(circulation),胸外心脏按压,建立循环;D(drugs),应用复苏药物;E(ECG),心电监护;F(fibrillation treatment),电除颤,消除心室纤颤。ABC三步是基础生命支持阶段,是用基本技术现场急救;DEF三步是高级生命支持阶段,是应用辅助设备和特殊技术,建立和维持有效的通气,促进心脏复搏。婴儿和儿童CPR的程序为C-A-B,即胸外按压,开放气道和建立呼吸;而新生儿CPR程序为A-B-C。
1.开放气道(airway,A)
(1)使患儿就地仰卧在坚实的平面上,位于患儿一侧,使其头偏向一侧,清除口鼻腔异物,口内有流体或半流体物质时可用示指/中指裹以纱布擦去;固体物则用食指呈钩状小心取出,勿使其落入气道深部;将一只手放在患儿前额上,手掌用力向后压使其头后仰,另一只手抬高下颌,保持呼吸道通畅。
(2)判断呼吸情况:在开放气道以后,即用耳贴近患儿口鼻,头部侧向观察患儿胸腹部有无起伏,用面部感觉患儿的呼吸道有无气体吹拂感,听患儿的呼吸道有无气流通过的声音。如果胸部无起伏,也感觉不到或听不到呼气时的气流声,可判定呼吸已停止,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2.建立呼吸(breathing,B) 包括口对口、口对鼻及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口对口人工呼吸,适用于现场抢救及年长儿,其操作方法同成人;口对鼻人工呼吸法适用于牙关紧闭而不能张口或口腔有严重损伤者,操作顺序不变,操作方法上把捏闭鼻孔改为把患儿的口部紧闭;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主要适用于抢救婴幼儿,抢救者的嘴必须将婴幼儿的口及鼻一起盖住,吹气,吹气量以胸廓上抬为准。
3.胸外心脏按压,建立循环(circulation,C) 在确定患儿无意识、无脉搏后,应给予胸外心脏按压,按压的指征是新生儿心率<60次/分;婴儿或儿童心率<60次/分并伴有灌注不良的体征。
患儿仰卧,术者手掌重叠,按压胸骨中下1/3交界处(新生儿在胸骨下1/3处),对小婴儿可用中、示两指按压。按压深度:新生儿为1.5~2cm,婴幼儿为2~3cm,年长儿为3~4cm;按压频率为100次/分。
胸外心脏按压应与人工呼吸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次数与呼吸次数之比:新生儿为3∶1,小于8岁小儿单人操作为30∶2,双人操作为15∶2;大于8岁小儿,无论单、双人操作,均为30∶2。
按压后2分钟判断有无改善,观察颈动脉、股动脉搏动,瞳孔大小及皮肤颜色等。
心肺复苏有效的标志:①颈、股动脉扪及搏动,测得血压>90/60mmHg;②扩大的瞳孔缩小,对光反射恢复;③自主呼吸恢复;④口唇、甲床颜色转红。
进行30分钟以上的心肺复苏后,仍有以下临床表现,则考虑停止心肺复苏:①深昏迷,对疼痛刺激无任何反应;②自主呼吸持续停止;③瞳孔散大、固定;④脑干反射全部或大部分消失;⑤无心跳和脉搏。
4.药物治疗(drugs,D) 首选肾上腺素,其次是利多卡因,给药途径主要是静脉给药,其次是气管内给药,再次为心腔内注射。
5.心电监护(ECG,E) 心电监护可迅速发现心率和心律的异常,以便及时处理。
6.电除颤(fibrillationtreatment,F) 电除颤对室颤和室性心动过速效果较好,应尽早进行。
经上述步骤心肺复苏后仍需加强治疗,重点是脑复苏,对原发病、继发病及并发症进行救治,防治多器官衰竭,并采取综合措施,维持有效循环,防止呼吸、心搏骤停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