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NP!”与“小心VP!”的预期
“小心”是形容词,也是动词,属于兼类词。两者词义有区别然而相通,都指保持一种高度警惕的状态,不过形容词偏重于内心的感觉,动词则注重于对外的提防。这两者在语义上虽然息息相通,但是两者的语法功能截然不同:形容词词义表示“谨慎”,可以接受副词“很”“不”修饰,不能带任何宾语。而动词的词义表示“注意、留神”(《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p1435),后面必须带着宾语。换言之,如果不带宾语,那就是形容词了。
我们主要关注动词“小心”的宾语类型,主要有两种:
1.名词宾语,构成“小心NP!”构式,NP所指代的事物,主要有三类:
第一类的宾语对象,是明显会带来麻烦或祸害的,这当然需要提醒并加以注意,防止发生不愉快的事情或带来不良后果。这类提醒往往是社会的共识,主观性弱,客观性强。例如:
(1)小心地雷!/小心毒蛇!/小心暴雨!/小心冷枪!
第二类的宾语对象,尽管不是那么直接显示祸害,但是人们依赖于生活常识而预知,完全可能而且常常带来不好的后果,因此提醒的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出现的频率也是比较高的。这类事物往往是有用的,但是不小心也会造成麻烦,所以属于利弊兼有的。在认知上,主观性与客观性都具备。基于人类的普遍认知,对听话者来说,也完全明白并且认同这一提醒。例如:
(2)小心火烛!/小心汽车!/小心开水!/小心门槛!
第三类的宾语对象,本身并不意味着会有麻烦,但是在说话人看来,则往往可能隐含着麻烦,所以认为有必要特别提醒。所以这类提醒的主观性强而客观性就相对弱。例如:
(3)小心那个女人!/小心你弟弟!/小心纪律!/小心那条底线!
总而言之,这些名词有的明显属于危险物,有些本身没有问题,只是有可能造成危害,还有的更是说话人主观上认为可能会造成危害。不管哪一类情况,它们背后都有一个潜台词:请注意,它们可能给你带来麻烦,所以务必加以注意!因此,[+提醒]+[提防]应该是这一构式最主要的语义特征。
2.动词性宾语,构成“小心VP!”构式。其VP也相应有三类:
第一类,这个VP本身就是个有麻烦有危险的行为或事件,所以需要直接提醒对方避免发生这样的事情,属于“开门见山”型。这类情况跟“小心NP!”的第一类相类似。例如:
(4)小心犯错误!/小心吃官司!/小心烫着了!/小心出血了!
第二类,这个VP指某个行为或事件本身可能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不注意就有可能发生问题,所以需要提醒对方特别注意以防发生不好的后果。例如:
(5)小心汽车来了!(潜台词:如果没避开,可能发生车祸。)
(6)小心水开了!(潜台词:如果不注意,开水可能会溢出来或者烫着人。)
这类情况跟“小心NP!”的第二类相类似,都暗示对方注意潜在的问题,可能带来麻烦,属于“未雨绸缪”型。两者虽然所带的词语语法属性不同,本质还是一样的。请比较:
(7)小心汽车!/小心汽车来了!
(8)小心开水!/小心水开了!
第三类,这一类VP也只是说话人主观上认为可能会发生问题,也许其他人不一定这么认为,所以主观性特强。例如:
(9)小心那个女人说出去!/小心你弟弟把房子卖了!
这类情况跟“小心NP!”的第三类相类似,都属于主观性特强,客观性最弱的提醒。
“小心VP!”的第一类跟第二类与第三类有明显的区别,前者客观上就是麻烦祸害,后者则带有比较强的主观色彩,尽管程度不同而已。鉴别方法之一就是第一类的肯定式可以转换为否定式,在“小心”与VP中间插入否定词“别”,而第二、第三类是不可以这样转换的:
(10)小心别犯错误!/小心别吃官司!/小心别烫着了!/小心别出血了!
(11)*小心别汽车(别)来了!/小心别水(别)开了!
(12)*小心别那个女人(别)说出去!/小心别你弟弟(别)把房子卖了!
第一类的否定形式与肯定形式似乎是正反同义格式,有人称之为“否定羡余现象”。换言之,由于正反形式异构同义,这里的“别”似乎是多余的信息,有没有都一样。
这样的分析其实是错误的。语言中真正的羡余现象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根据语言的自我完善机制,任何真正的羡余必将被自然淘汰,如果长期存在则必定有它自己的生存的道理。有时候可能只是我们没有发现其中的道理,或者暂时还无法解释而已。“小心犯错误!”中,“犯错误”是“小心”关注的对象、内容,提醒的目的是别犯错误,这在句子中是隐含的潜台词。至于“小心别犯错误”中,“别犯错误”作为“小心”的目的直接显示出来了,在逻辑上我们无法理解“别犯错误”会成为“小心”提防的对象,所以作为动词“小心”关注的对象实际上还是“犯错误”,只是由于上下文语用的制约隐含了。
这一区别是可以在形式上加以证明的:“小心”与“别犯错误”之间,语义结合比较松散,因此中间可以出现语音停顿,书面上表现为惊叹号:“小心!别犯错误!”这样的语言现象可以说比比皆是。我们在“百度”上搜索到许多这样的例句:
(13)小心!别让拖延害了你!
(14)小心!别闪了腰!
(15)小心!别被“绝版”忽悠了!
(16)小心!别让同事偷走了你的“时间”!
这里的“小心”,严格地说应该是形容词,因为“小心”作为形容词与动词的兼类词,句法鉴别的标准就在于是不是带了宾语。如果说得比较快,书面上也可以省略这个标点符号,那就变成了所谓的“小心X”的否定构式,后面的VP变为“小心”的宾语了:“小心别让拖延害了你!”“小心别闪了腰!”“小心别被‘绝版’忽悠了!”“小心别让同事偷走了你的‘时间’!”然而,“小心犯错误”中间尽管有时也可以出现停顿,但是“犯错误!”就不是阻止,而是口语中语用省略了“别”的快速警告,绝对不会理解为“祈使”。而且也只是限于短句,类似“小心,让拖延害了你!”“小心,被‘绝版’忽悠了!”我们口语中几乎从来不说。
可见,凡是进入“小心X”该搭配框架的X,不论是NP还是VP,都隐含这么一种潜在义:该事物、该动作、该事件如果不小心,都将有可能引起麻烦,带来不快,或者造成不良后果。换言之,对X,听话人必须提高警惕,避免发生某种不良后果。所以,这是一种善意的提醒,也是一种良好的祈求,更是一种必要的警告。
总之,动词“小心”一词的出现必定带有某种“主观预期”,紧跟的宾语所代表的事物或事件本身,或者是麻烦或祸害,或者客观上可能或者主观上认定会带来麻烦或祸害。区分为三类,显示了宾语会造成“坏结果”的显豁度,依次递减。例如“地雷”属于必然会爆炸,“汽车”则明显会引起车祸,但并不必然;“那女人”则只是潜在的可能性。所以,如果后面宾语会带来好的结果,就会导致听话人预期的失落。因此这样的句子往往是不能成立的。例如:
(17)*小心得奖!/小心发财!/小心病好了!
除非出现这样的特殊情况:这一看来是良好的结果不但不会带来好处,反而会带来麻烦或造成祸害,所以必须提醒对方,千万别实现这样的结果,潜台词还是:这样就可能带来麻烦。这时,我们也许可以使用“小心X!”这一构式了。例如:
(18)(枪打出头鸟,)你小心考个第一名!
(19)(钱太多会有麻烦的,)小心发大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