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号的作用
“一V了之”框式结构主要倾向于否定义,因此,在书面表达使用这一框式时,往往要给动词V上加上双引号,以提示其隐含的特殊意义。可见,说话者其实是不赞成其中的动作行为的。例如:
(1)代表建议切莫一“晒”了之。(《新疆人大(汉文)》2010年11期)
(2)转制不能一“卖”了之。(《中小学管理》2002年1期)
(3)慢性咽炎岂能一“烧”了之?(搜狐医疗,2009-03-30)
有时,甚至会给整个框式“一V了之”加上引号,这就更凸显了其中隐含的特殊意义,即否定义。例如:
(4)基层减负迫在眉睫,但不应“一减了之”。(人民网,2019-04-30)
(5)公车补贴不宜“一发了之”。(《廉政瞭望》2005年1期)
(6)回应群众诉求岂能“一推了之”?(观点中国,2018-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