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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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说:有毒的药和无毒的药,服法也有什么规定吗?岐伯说:病有新久,处方有大小,药物有毒无毒,固然有它的常规。凡用大毒之药,病去十分之六,不可再服;用平常的毒药,病去十分之七,不可再服;用小毒之药,病去十分之八,不可再服;用无毒的药,病去十分之九,也不必再服。以后用谷肉果菜,饮食调养,就可使病气都去掉了,但不可吃得过多而损伤了正气。如果邪气未尽,还可再按上法服药。一定得先知道岁气的偏胜,千万不能攻伐天真的冲和之气。不要使实者更实,不要使虚者更虚,而给患者留下后患。总之,一方面要注意不能使邪气更盛,另一方面要注意不能使正气丧失,以免断送人的生命。

黄帝问:那久病的人,有时气顺,而身体并不健康;病虽去了,而身体仍然瘦弱,又怎么办呢?岐伯说:你问得真高明啊!天地万物的生化,人是不能代替的,四时的气序,人是不可违反的。因此只有顺应天地四时的气化,使经络畅通,气血和顺,慢慢来恢复它的不足,使与正常人一样,或补养,或调和,要静待时机,谨慎地守护正气,不要使它耗损,这样,病人的形体才会强壮,生气也会一天一天地增长起来,这才是圣王之道。所以《大要》说:不要以人力来代替天地的气化,不要违反四时的运行,必须静养,必须安和,等待正气的恢复。说的就是这个意思。黄帝说:说得好。

本节进一步申述了药食使用的原则。以前我们说过中医强调“慎药”或“勿药”的原则,这里进而告诫人们应该根据药物“毒性”(即偏性)的大小来决定停用的时机。即便是气味平和的谷肉果菜也不能过量使用。过去的中医常说,“药之害,在医不在药”。就是说药物是否有害不在于药物本身而在于医家如何使用。每个人都知道,不要说药物,就是食物过量,暴饮暴食也会致病甚至致人死亡。现在人们有一个普遍的常识性错误,认为中药没有副作用。这是极其错误的。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关键是如何使用。药物、食物与疾病和人的关系是一种耦合关系,如果两者符合、恰当就是治病的良药,养生的美食;反之,就是夺命的阎罗,伤生的梃刃。

在这里,对“毒”做一梳释,所谓的“毒”是指在一般情况下,对多数人而言;在特殊情况下,毒性之偏,正可以用来纠正病人气血阴阳之偏,此时的毒药就不再是毒,而是治病的灵丹了。同样,有些食物对个别人却会引发疾病。所以,外物对我们是利还是害取决于我们与它的关系,而不是外物本身。比如一粒花生米,嚼碎了是身体的营养,如果不慎囫囵进入气管就可能要命;锋利的刀刃,当我们顺着刀面无论多快地运动都不会有危险,但如果横对刀刃,只要稍微用力,马上鲜血淋漓。所以,养生在一定的意义上也可以说是调整我们与外物和外界的关系问题。

本节论述的第二个问题是在治病和养生中要明白天道自然的运行规律,不能违逆自然规律,即“无伐天和”。我国传统文化,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都强调要尊重自然规律。《中庸》说:“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儒家的参赞天地之化育就是以天地万物为一大生命体,在顺应天地万物生命本性的前提下,发挥人的能力,使万物本性得以实现。道家倡导无为,“无为之道,因也。因也者,无益无损也”。(《管子》)所谓“因”即因顺事物本性,而不能人为地加以改变。道家主张“因而不为”,因即因顺自然,为即人为造作。所以,无论儒道并非主张人不可以作为,只是这作为一定是在尊重自然万物本性的前提下进行的。反之,就会出现《内经》反复告诫的“盛盛虚虚”之祸,也就是火上浇油或雪上加霜的做法,这样做不但不能治病,反而会要了人命。所谓药石杀人,医生杀人不用刀,深可惧也!

本节最后论述了治病养生不能操之过急,要静心等待。其实,这也是道家的无为和儒家参赞化育思想的具体体现。常人往往急于求成,这样反而把事情搞坏。孔子说过:“欲速则不达。”对于治病养生更应该持这样的态度。因为“化不可代,时不可违”。必须“养之和之,静以待时,谨守其气,无使倾移”,这样才能“其形乃彰,生气以长”。所以请千万谨记:“无代化,无违时,必养必和,待其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