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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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论述了人的生成在于天德与地气的合和,并给出了精、神、魂、魄、心、意、志、虑的概念。黄帝问岐伯说:针刺的法则,必须首先研究病人的精神状态。因为血、脉、营、气、精、神,这些都是五脏所藏的。至于它们放纵失去了正常,离开所藏之脏,五脏精气走失,魂魄也分散飞扬了,志意也恍惚烦乱了,智慧和思考能力离开了自身,是什么造成了这种情况呢?是上天的惩罚呢,还是人为的过失呢?什么叫德、气、生、精、神、魂、魄、心、意、志、思、智、虑?希望听到其中的道理。

岐伯回答说:天赋予我们人类的是德,地赋予我们人类的是气,由于天德下流与地气上交,阴阳相结合,使万物化生成形,人才能生存。所以,人体生命的原始物质,叫精;阴阳两精相结合产生的生命活动,叫神;随着神的往来活动而出现的知觉机能,叫魂;跟精气一起出入而产生的运动机能,叫魄;可以支配外来事物的,叫心;心里有所忆念而留下的印象,叫意;意念所在,形成了认识,叫志;根据认识而反复研究事物的变化,叫思;因思考而有远的推想,叫虑;因思虑而能定出相应的处理事物方法,叫智。

所谓“本神”就是对“神”溯本求源的研究。本文以“神”为中心,研究了“神”的来源以及分化发展。从人类个体来说,生命源于父母之精,父母之精血相互搏结,产生最初的“神”。“随神往来”的谓之魂,“并精而出入”的谓之魄,魂魄是由神分化而来,神、魂、魄是先天就具备的。

能够认识事物,做出行动决定的是心。心是神在后天的发展。心的记忆能力称为“意”,保存下来的“意”称为“志”。为了实现“志”而用心衡定各种变化称为“思”,由“思”而作更深远之思称为“虑”,在深思熟虑的基础上处置事物称为“智”。该篇是《内经》乃至先秦古籍中对精神意识现象分类最细致的一篇。

本篇首先阐明,“神”是先天就具备的,而不是后天才产生的。“神”虽然是先天的,但并不是不变的,“神”在入舍于心之后,在心中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意”是人的天赋能力,但能够存意为志,就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了。有了“志”而能存变为思,既需要后天的意志也需要先天的禀赋。至于深思熟虑,处物适宜,则更非凡众所能为。该篇较早地把后天的精神意识现象按照能力高低做出了层级划分,值得今人参考研究。

说到“神”特别是“精神”一般认为是后天性的,是属于人类的所特有现象。从《本神》的“德、气、生、精、神、魂、魄、心、意、志、思、智、虑”,这一连贯性的叙述来看,“神”是贯通先后天的。所以,《内经》和中国古代哲学中的“神”是广义之“神”。“神”在入舍于“心”之后,才成为人的自觉精神,而在入舍于“心”之前则是非自觉的“精神”。换言之,非自觉的“精神”不但存在于天地之间,而且也存在于人之中。现在人们常讲的潜意识就是一种非自觉的精神。潜意识既然称为“意识”就必然对人产生影响,只是这种影响不像意识那样是自觉的。唯物论承认事物运动的规律性,但“规律性”是怎么来的?在古人看来就是为看不见的某种东西所主宰,这就是“神”。从人类的经验看,人也具有掌控着某些事物,使之按照自己的意愿和目的发展的主宰力。这两种能力在古人看来是同质的,其差别在于由“心”所主宰的人“神”是自觉的,宇宙万物以及人身中不为“心”所主宰的“神”是非自觉的。自觉的“心神”可以发现人身及宇宙万物中不自觉的“神”,并顺应之,为人服务。应该说,唯物论承认事物运动的规律性是正确的,但仅仅承认事物运动的规律性还是相对肤浅的,还停留在现象层面。承认“神”的存在,并探求“神”的秘密,追求与“神”的合一,则是更为深刻的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