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过程的层次[4]
在教学论发展史上对教学过程曾有过不同的划分:如把一节课、一个单元的短时间范围看作微观过程,把周、月,甚至学年的长时间范围看作宏观过程。并且也有人认为,教学过程在一学年,甚至在整个学校教育期间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整体上的宏观过程是由短时间单位的微观过程组成的。但如上面所述,一般都只着眼于一节课、一个单元的微观教学过程,对宏观教学过程很少考察。因而造成教学实际工作者“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不能从整体上发展上来规划教学过程、步骤和方式方法。
为了改变这种情况,我国学者江山野以学生独立学习能力的发展为线索,把整个教学过程分为五个阶段四个层次:
一是从入小学到大学毕业或完成一定阶段的学校教育为止,这一整个过程是一个总的教学过程,简称第一教学过程。在这个总过程中,按学生独立学习能力发展的程度又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学生学习完全依靠教师,相当于小学低年级;第二阶段学生学习基本依靠教师,相当于小学中高年级;第三阶段学生相对独立地进行学习(相对独立阶段),相当于初中;第四阶段学生基本独立学习(基本独立阶段),相当于高中、大学低年级;第五阶段学生完全独立学习(完全独立阶段),相当于大学高年级、研究生。
二是一门课程从开始到结束,简称第二教学过程。
三是一门课程中的一章或一个单元的教学过程,简称第三教学过程。
四是一点知识(如一个公式、定理、定律或法则之类)或一课书的教学过程,简称第四教学过程。
这四层教学过程,一层包含一层,从另一个方面也可以说是一层从属于一层,即第四教学过程从属于第三教学过程,第三教学过程从属于第二教学过程,第二教学过程从属于第一教学过程。[5]
为了清晰起见,试作(图7-2)。
图7-2 教学过程层次图
从系统方法角度看,似乎把第一教学过程的五个阶段,分出来作为一个层次更合理些。因为一门课程的教学过程只能从属于某一阶段,它必须根据某一发展阶段的特点和要求来进行,而不能根据整个教学过程的特点和要求去进行。(图7-2)中用“→”符号表示选择性——选择五个阶段中的一个。并且每个发展阶段中有好多课程,从时间流程来说,有长有短。虽然如此,这个教学过程层次毕竟给人们展示了教学过程的宏观框架,是有意义的。下面我们来对教学过程的五个发展阶段的特点和要求作些考察。
第一阶段完全依靠教师的阶段。这个阶段从小学低年级开始,或者更向前延伸一些从幼儿园大班开始,学生由于年龄小,读、写、算的经验、知识和能力都极差,刚刚起步,学什么和怎样学,只能靠教师来帮助指导,一点一点地教,一点一点地学。不过,“完全依靠教师”也不能理解为靠教师硬灌。因为这时期的儿童最突出的特点是“好奇、好问、好动”,教师应因势利导,促进学生学习能力的发展。前苏联赞科夫的“教学与发展”的实验表明,在适当的教学刺激下,儿童的观察、思维和操作能力能很快地发展起来。
第二阶段基本依靠教师的阶段。经过第一阶段,到了小学中高年级,学生已具有了一些读、写、算的能力。但由于学生的经验、基础知识即认知的前提能力有限,理解课题的能力和学习的毅力弱,独立学习能力还比较差,还不能自己通过阅读教材,掌握所要学习的教材内容。因此,还需要依靠教师讲授或指导帮助。教师教学时要考虑到这个阶段学生学习的这些特点,进行严格的读、写、算的基础训练,提高他们的认知前提能力和情意的前提特性,不能过早的“大放手”。
第三阶段学生可以相对独立地进行学习的阶段。学生在小学阶段如果受到了良好的读、写、算的基础训练,具有了一定的认知前提能力和情意前提特性,那么他在进入初中阶段后,基本上就能够自己阅读教材,独立地进行学习。但是,他们不一定能领会教材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初中阶段开始学习的一些新课程,抽象思维大大提高,学生就是能阅读,也不一定能领会。同时,初中阶段,学生正处于少年期,身心发展产生剧变,被称之为“狂飙期”,极不稳定。因此,在这个阶段的教学,既要注意培养和发挥他们的独立学习能力,鼓励他们独立地获取和深化知识,又要加强讲授、指导和监督。另外,还应考虑到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后,有不少学生要走向社会,更要注意培养他们的自学能力和创造性地应用知识于实践的能力。
第四阶段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可以基本上独立学习的阶段。学生在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后,有一部分学生进入高中。进入高中的学生,身心发展已经进入青年期,接近成熟。一般说来,他们的学习基础都是比较好的,并有一定的学习毅力。他们在教师的指导下,能够独立地阅读指定的教材和参考资料,能够独立地作一些实验或调查等活动,并且自己基本上能够掌握所要学习的教材内容。但是,有一些课程如数、理、化,自己独立学习还有困难,他们也还不能自己制定整个的学习计划,独立地进行系统学习。因此,还需要教师的讲授、帮助和指导。在高中阶段的开始,这种讲授、帮助和指导需要更多些,到了后期,直至大学阶段,可以进入以教师指导下的自学为主的阶段。
第五阶段学生完全独立地进行系统学习的阶段。一般地说,在大学阶段的后期和研究生阶段,学生的学习,如果仍然需要教师的帮助和指导,这种帮助指导主要的已不是在学习有关的课程上,而是对他们独立地搜集资料,获取新知识的方法上的指导,研究新课题、解决新问题上的指导。这已进入终身学习(狭义)和科学研究阶段了。
总之,整个教学过程是一个由“教而学→少教多学→不教而学”的逐步转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教的作用,从根本上来说,不在于传授多少知识,或者如韩愈所说的“传道、授业、解惑”,而在于是否“举一反三”或使学生“闻一以知十”,也就是发展学生的认识能力和独立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由“教而学”到“不教而学”的转化,最后成为具有独立地获取知识,研究新问题和解决新问题能力的人才。
当然,传授知识也是必不可少的,特别是在第一、第二、第三阶段,尤其要使学生牢固而深刻地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关于这点后面还要论述。正是由于这点,第二、第三、第四教学过程在不同发展阶段是不能始终如一,定型不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