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原则概述
“原则”一词在汉语中通常指“观察问题、处理问题的准绳”,[12]在英语中(Principle)含有指导原理、基本要求的意思。因而在教学论中,通常把教学原则定义为对教学的基本要求和指导原理。教学原则对整个教学过程都起着指导作用:①教学原则是指导教学活动的出发点,教师要根据教学原则来设计整个教学过程;②教学原则是实施教学的总调节器,在整个教学进程中,教师要以教学原则来调节、控制教学活动;③教学原则是衡量教学质量的准则,教学质量的高低,从根本上来说,就看教学原则贯彻得如何。因此,每个教师和教学管理者都必须掌握教学论所确定的一系列教学原则。
教学原则是规范性的,是属于主观性教学要素范畴的。教学原则是在总结教学实践经验,认识教学规律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教学原则本身依据对教学规律的正确理解来制订,然而,对规律揭示本身就存在难度,而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规律也不一定。即使是比较正确的理解,也可能侧重点不太相同,因而制订的原则不同;由于对教学目标、教学理想的追求不同,所提出的原则也可能很不相同。
对教学原则的研究与概括,不仅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教学规律,而且有助于我们实际的教学活动,如指导教学内容的处置、教学方法的选取与改进等等,当然,对教学设计的各个方面的作用更为直接。在某种意义上,我们恰好可以把教学规律研究、教学原则研究、教学方法研究比作一般科学研究中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比起教学规律等,教学原则更靠近教学方法,具有实践性品格;比起教学方法来,教学原则则更具有普遍性品格和理论性品格,因此教学原则研究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历史上,捷克斯洛伐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在其《大教学论》中,首先研究构建了庞大的教学原则体系(37条),开创了建立完整的教学原则体系的先河。前苏联教育家凯洛夫在其主编《教育学》中将教学原则概括为五条:直观性原则、自觉性和积极性原则、巩固性原则、系统性和连贯性原则、通俗性和可接受性原则。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布鲁纳在其名著《教学过程》(1960)及论文《论教学的若干原则》中,将教学原则简要概括为动机原则、结构原则、程序原则、反馈原则。
我国国内学者对教学原则也进行了不少研究,特别是不少学者从学科教学的角度提出了一些带有学科特色的教学原则来,即使在名称上与传统的名称相似,也在具体界定或解释上具有一定的本学科相关的特点,但其基本原则大体上都遵循着源自凯洛夫在我国50年代形成的传统教学理论中的教学原则体系,因此,随着我们对教学规律不断深入的研究和充分揭示,顺应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潮流,研究和制订完备的教学原则体系,还有大量的研究工作需要深入突破。[13]
这里我们可以基于上述分析和理解,把教学原则界定为:依据一定的教学目的,以对教学规律的认识为基础,并用以指导实际教学工作的基本条文。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教学原则具有规范性、时代性、理论性和多样性等性质和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