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最优化的标准
巴班斯基认为:“任何研究都应当有明确而具体的标准,只有这样,研究者才能按照这些标准来评价所提出整套措施或者一定教学方法的优化程度。”[2]因而,虽然教学最优化的标准是最难制定的,但教学最优化又不能没有一定的标准。实际上,在现代教学理论上,不论是所谓传统的还是创新的,对教学都有一定的要求,除了一般性的教学原则外,都还对课堂教学和整个教学过程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些要求也就是评价教学的标准。不过这些要求通常都只着眼于教学的某些侧面,没有着眼于教学的整体最优化,因而它不能作为教学最优化的标准。
教学最优化必须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学生按照一定的教学目标进行学习,教师按照一定的教学目标进行教学。这就需要弄清:教学前学生对该课题的情况,并以此为起点,看其提高的程度。学生积极参与教学程度可以从他们积极参与教学的热情上来衡量。学生是否都想继续学习和深一步学习,学习的兴趣怎样,是否从理解学习内容中得到喜悦。学习的高效化包括两个变量:一是时间变量,在更短期、更顺当地学会,这是可以测量的;二是心理品质变量,更具发展性、更快乐的学习,这虽是不易把握的,但仍是必须考虑的条件。这样,最优化的教学应满足三个条件:
(1)教学前的目标达成度0%(全员未达标);
(2)教学后的目标达成度100%(全员达标);
(3)展开全员积极参与,并且效率高、有发展性的学习。
巴班斯基的教学最优化的标准是:
(一)教学效果最优化
巴班斯基所说的教学效果最优化主要是以教学任务和教学大纲为准则,他认为在现代条件下,最优地组织教学过程,应当使班上每个学生,在掌握教材方面,达到他当时实际可能达到的最高水平(优、良或及格),同时在品格修养和心理发展方面有所进步。学生的学业成绩、品格修养、心理发展的最优水平,要以新的教学大纲的要求作为依据。教学最优化要研究学生实际学习的可能性,不能只满足班上没有不及格学生。要以教师能够采用的最简便的形式,确定知识技能的掌握、品格修养和心理发展水平能够提高到什么程度——应该达到最好的水平,这种水平恰好符合于“最近发展区”的实际学习可能性。
(二)时间消耗最优化
巴班斯基强调,现代教学论认为,仅仅教学效果标准还不足以说明教学过程是最优化的,还应当规定时间用量,特别是家庭作业的时间量。只有规定合理的时间用量,才能防止师生负担过重。因此,教师和学生都应遵守有关课堂教学和家庭作业的时间定额。
(三)精力消耗最优化和经费消耗合理化
巴班斯基指出,除了上述两个标准外,还应有精力消耗最优化和经费消耗合理化两条标准。不过他又认为:精力消耗的具体标准非常难定,因为目前暂时还没有科学根据客观地评定这种消耗的方法。在这方面,可采用折算的办法——间接的观测法——如果既定的任务是在时间定额范围内解决的,而这些时间定额是根据教师和学生的最优工作能力确定的,那么这样耗费的精力可以认为最优的,超过这些时间定额就要间接地发出信号,警告他们可能会出现师生过度疲劳的现象。这一条标准在体育教学过程中是不难确定的,对于学生来说,可用测量密度和负荷量的办法来评定。
用于教学过程的经费支出的具体标准,可按现行的财政预算来确定。
由此可知,教学最优化的最高标准实际上就是二条:①效果标准,即教学效果最优化。教学效果最优化表现在教学所要完成的任务或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上。教学任务或目标,在采用不同的教学模式时虽然有不同的侧重点,但不外乎知识技能的掌握(教养性)、智力体力的发展(发展性)、动机品格的培养(教育性)。无论是侧重哪一个方面,只有全员都达到预期的任务或目标,才算是效果最优化;②效率标准,即教学效率最优化。教学效率最优化表现在达成教学任务或目标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和费用的合理上,它表明教学的投入和产出的比例的合理性。不论采用哪一种教学模式,都必须讲究教学效率,只有省时、省力的教学才算是效率最优化的教学。效率标准与效果标准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效果主要是教学的质量问题,效率主要是教学的数量问题,只有两者都好才是最优化的教学。因此,教学最优化必须是教学效果和教学效率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