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评价的基本原则
教学评价原则是开展教学评价所必须遵从的基本准则,它集中体现了教学评价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又是教学评价规律的反映。而且教学评价原则是在教学和教学评价的过程中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教学评价最基本的评价原则是:
(一)正确导向原则
正确导向原则是指教学评价工作必须坚持正确方向,通过教学评价使教学工作更好地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实现教学评价正确导向的关键是建立正确的评价标准,合理地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恰当地确定权集。教学评价是一种教学价值的判断,不同的评价标准来自于不同的教学思想、不同的教学价值观和人才观;而评价的指标和评价结果都会对以后的教学工作产生明显的指导作用。因此,教学评价的设计者和使用者,首先要端正教育思想,要与国家的教育法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精神相一致,确保教学评价导向的正确性。
(二)科学合理原则
科学合理原则是指教学评价必须符合教育和教学评价的客观规律。教学评价必须实事求是,避免主观臆断或个人情感。贯彻科学合理原则:①要加强对教学评价的研究,确立科学的、符合体育规律和教学规律的价值观念体系和评价标准。②教学评价要吸收现代科学成果,充分利用现代的评价方法、技术和手段,使评价信息的处理更加科学合理。同时也要注重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有机结合。③设计出切合体育教学特点的教学评价指标体系。
(三)简易可行原则
简易可行原则是指教学评价要在保证导向正确、科学合理的前提下,尽量简便易行,有利于教学评价的推广和实施。教学评价的目的是帮助教学改革、推动教学发展,其价值在于方便运用。某些细致而周密的评价方案,却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只会令人“望而生畏”而无法推广。贯彻简易可行原则:①常规性教学评价在保证正确性和科学性的前提下,其指标体系必须少而精。②要从教学实际的需要和条件出发,进行分类评价、分层次评价。③评价的组织机构要精干,评价人员素质要高、客观公正,收集信息、处理信息的方法要全面、合理而有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