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力救济视角下自媒体意见表达的秩序风险

(三)私力救济视角下自媒体意见表达的秩序风险

自媒体是权利主体实施私力救济的“双刃剑”,一方面其能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如果不给予限制,则可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甚至对自媒体意见表达秩序造成严重破坏。自媒体的匿名性会使私力救济主体降低舆论责任感,怀着“趋利避害”心态,权利主体的非理性情感宣泄可能导致自媒体意见表达秩序的混乱。例如在某些涉及私人事件的维权中,债权人公布与债权无关的债务人的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在涉及企业维权的事件,有些消费者肆意夸大、捏造遭受不公平买卖的事实,借助网络损害企业和公司商誉;在涉及公权力的维权中,当事人在网站持续发布相关帖文,捏造并散布大量不实言论,对官员进行诬告诽谤,不仅侵犯官员的名誉权,也间接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甚至会导致民众与国家矛盾加剧。(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