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和债务清偿顺序不明

(三)遗产分割和债务清偿顺序不明

自被继承人死亡时起,遗产处于无主状态。但无论何人接管遗产,首先要面对的问题就是债务偿还和遗产的分割哪个优先。若分割在前,那么遗产分配后继承人以财产价值为限清偿债务;如果债务清偿在前,那么对于无主的遗产,我们不得不为其寻求一个管理人。对于遗产分割和债务偿还的顺序,我国现行继承法并未明确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19]:“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可以得知先进行遗产分割再进行债务偿还是被允许的。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会出现以下问题:①难以区分哪些是遗产,那么以继承财产为限进行偿债就失去了意义。②即便继承人对此有所记录,比如一套房产,但房价是始终在变化的,那么遗产的数额具体是多少?按照继承时的价格还是按照现有价格?这些都是很难确定的问题。③继承人有数个时,执行难度大。债权人提出债权,数个继承人应当依照比例承担债务。此时债权人就要向数个继承人进行债务追索,不仅执行起来烦琐,且即便遗产可以完全清偿债务,也可能由于部分继承人的不配合导致追债难度增加甚至不能完全得到清偿。(https://www.daowen.com)

参考域外对于遗产处理顺序的法律规定,根据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是否参与继承过程可以分为间接继承和直接继承两种:①间接继承。英美法系国家采取间接继承方式,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并不直接归属继承人,而是由相应的遗产管理人进行债务偿还后再进行继承。[20]②直接继承。大陆法系国家采用的是直接继承的方式,被继承人死亡后财产直接由继承人继承,但此时将所有继承人视为一个团体,采取先偿债再分割。这样对上述出现的问题就可以有效解决。由于继承尚未开始,对遗产的区分还比较方便,而且也避免了债权人取回财产的复杂程序。此时我们要解决的问题就只有:①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如何管理?②债务如何尽快在短期内清偿结束,以进入继承阶段?③未到期债务及有争议的债务如何处理?[21]因此,无论从借鉴外国经验还是对现有问题的分析来看,先偿还债务再进行分割的原则都是目前最有利于遗产各方权利主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