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中内部
管理信息与过程性信息的界定问题研究
侯梅芳[1]
[摘要]:实务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法院和行政机关未对申请人所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属性做出清晰明了的说明——对该信息是属于内部管理信息还是过程性信息采取模糊不清的态度。这种做法既不利于人们接受行政、司法处理结果,也不利于信息公开制度的有效实施。内部管理信息与过程性信息在认定标准、制作目的、不予公开的原因及对外效力等方面是存在差异的。对于内部管理信息与过程性信息,我们应当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从立法上进一步明确相关规定,司法上确立统一的审判模式,从而解决实务中对二者认定不清的问题。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内部管理信息;过程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