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返还财产

(二)返还财产

此处所言的返还财产,不同于因买卖合同无效而导致的标的物返还及所有权复归,而仅指当事人基于原劳动合同的约定而占有的财产的返还。例如,“入厂押金”等条款被确认无效后,用人单位收取的押金应返还给劳动者。劳动者基于无效劳动合同而享受的福利待遇,如果不是一次消费性质而是长期消费性质的(如住房),应当返还给用人单位。[25](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