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政策”的语义解释

(一)“民事政策”的语义解释

“民事政策”由民事和政策两部分构成。民事是定语,其作用是对政策所覆盖的范围进行界定,而政策是主体。因此,理解政策的语义解释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民事政策”的概念。

“政策”一词是日本学者对英语“policy”一词加以理解后,以古汉语中的“政”和“策”联用表达与原词的含义而产生的,于清朝光绪年间传入中国。在《汉语外来语词典》中,政策是指国家政权机关或政党为实现政治、经济、文化上的目的,根据历史条件和当时的情况制定的措施和办法。[27]“政”和“策”在古汉语中是具有不同意思的两个词,“政”有政治或集体生活中的事务的含义[28],而“策”则有计谋、策划的含义[29],所谓政策就是政治计谋或政治方法。(https://www.daowen.com)

“policy”在《新牛津英汉双解大词典》中被解释为“a course or principle of action adoptedor proposed by a government,party,business,or individual”。[30]政策被定义为一种行动的道路或原则,而制定的主体则是政府、政党、行业或个体。此词典对该词的词源也做出了描述:“-ORIGIN late Middle English:from Old French policie‘civil administration’,via Latin from Greek politeia‘citizenship’,from polites‘citizen’,from polis‘city’.”[31]“policy”是吸收法语和拉丁语后所形成的,在法语和拉丁语中分别具有市民管理和城邦的含义。

因此笔者认为,从语义上来说,“民事政策”就是有权组织出于某种目的,对于公民在民事领域内的活动进行管理的方法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