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学立法

(一)科学立法

科学的立法原则是要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益和提高国家行政机关的办事效能相统一,此外,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则。

首先,执法机关在进行执法工作时候想要保证公开,就必须在执法时加快公开执法的进程。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公开执法时应重视公民个人隐私方面的保护,维护其基本的权利并保障其义务。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将执法的依据、实施主体、执法事项、执法流程以及公众对行政综合执法的监督方式等在机关官方网站上公开,让公众周知。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获得的对公众健康和公共安全等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应及时在执法机关网站上公开,让公众周知。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及时整理执法卷宗并向当事人进行公开,并且当事人对卷宗具有复制和查阅等权利。为了促进执法机关执法的公平性和公开性,应对执法机关的内部流程进行优化并向公民进行公开,让公众周知,避免因执法内部流程的封闭造成不必要的执法延迟。(https://www.daowen.com)

其次,要促进执法机关执法信息的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通过完善信息网络,可以对执法过程中收集的信息进行系统整理和保管。同时,随着我国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执法信息网数据化有利于各执法部门查询使用和公开,同时可以提高行政机关的办事效率。建立起信息网并进行完善并不是短时间内就可以完成的,而是需要长时期的发展。因此,执法部门在执法时应重视信息收集,并且系统、科学地整理这些信息,然后提供给相关行政机关。如此一来,各执法机关间既可以完成信息资源的共享,又能够避免重复的搜集工作,效率自然更高。另外,还可以提供网上办理,企业及公民都可以更快、更方便地办理业务。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在执法时,行政机关不仅要维护公民权益,还要提供优良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