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针药配伍
2025年08月10日
第四节 针药配伍
针药结合在临床实际应用中的关键问题应该是针灸与药物如何进行结合?怎么样的结合是合理的或必须的?有没有禁忌?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制订针药结合的临床方案?
2005年,有研究指出,针药结合在用于镇痛时,有没有明确的配伍禁忌?例如,以往在针药复合麻醉中,发现安定用于脑外科手术时明显影响针药复合麻醉效果,安定归属于针麻减效药,但后来在妇产科分娩镇痛时,安定能加强针刺镇痛效果;这就提示,针药结合在不同的病种(不同的机体状态下),配伍规律也有所不同,值得深入研究。这是首次将针药结合与配伍规律联系起来的文献。
2011年,文献中首次出现“针药配伍”一词,认为药有寒热温凉,穴有升降浮沉,用穴如用药,用药如用兵。我们可以把中药处方与针灸处方合二为一,这样将更有助于从整体上把握针药并用及其效果;方剂君臣佐使的组方配伍理论同样适用于指导“针药结合”治疗模式的构建,亦即用“针药配伍”的概念来指导针药结合的具体运用形式。临床应用针药配伍时,或以针灸为主,或以药物为主;对于方药所擅长的疾病,以方药为主、针刺为辅,同时“以针为药”,把穴性及针刺效应看作一味或数味药物,针刺相关穴位的效应可以与方剂中的其他药物相互配伍以增效减毒;同理,对于针灸所擅长的疾病,以针刺为主、方药为辅,同时“以药为针”,把药效、药性及归经与针刺选穴配伍应用。然而,到目前为止,这方面未再见到新的论述。
承淡安曾指出“方有‘桂枝汤’‘麻黄汤’等,而针灸法不能以某几个穴代‘桂枝汤’,或某几个穴代‘麻黄汤’。‘针’与‘灸’之取穴,概以症状为定则,若某穴代某药,则根本不可能也”。即针灸是“辨症论治”,强调了针药在治疗理论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辨析针灸、药物中“配伍”的原则及其内涵对于确立“针药配伍”概念的内涵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