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职业道德规范
(一)药学职业道德规范的含义
药学职业道德规范简称药学道德规范,是社会根据其道德原则提出的,要求药学工作人员在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关系时必须普遍遵循的具体的行为准则。
(二)药学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
1.药学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的职业道德规范
(1)仁爱救人,文明服务:药学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一定要有仁爱之心,同情、体贴患者,关心他们的疾苦;对患者、服务对象极度负责,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尊重患者、服务对象的人格,满腔热情地为他们服务。
(2)科学严谨,理明术精:药学是一门科学,药学工作人员要以科学的“求真”态度和扎实的药学专业知识从事药学实践活动。任何马虎或一知半解不仅会有损药学的严谨,还可能危害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
(3)济世为怀,清廉正派:药学事业是一项解除患者痛苦,促进人体健康的高尚职业。在工作中应当抵制各种诱惑,一心一意只为患者的健康服务;不能利用自身在专业上的优势欺诈患者,牟取私利。
2.药学工作人员对社会的职业道德规范
(1)坚持公益原则,维护人类健康:药学工作人员在实践中运用自己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患者、服务对象服务的同时,还肩负着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责任。药学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做到对服务对象负责与对社会负责的高度统一。
(2)宣传医药知识,承担保健职责:药品应用不仅在于治疗疾病,还特别要强调预防疾病发生的作用。提高人口质量和生活质量已成为药学工作人员的社会职责,为确保药品对人的健康既不构成威胁又能起到治疗、预防作用,要求药学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履行向社会宣传医药知识,实现社会公众合理用药的职责。
(3)勇于探索创新,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解除人类疾病之痛苦,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健康的需求,不断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探索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是药学工作人员的使命和职责。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坚持科研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
3.药学工作人员之间的职业道德规范
(1)彼此尊重,同护声誉:药学工作人员应与共事的同仁、医务工作人员和护理人员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尊重他人的价值和劳动。在防病治病过程中,大家做到各负其责,通力合作,遇事不推诿,不各自为政,不计较个人得失,相互督促,相互帮助,共同维护集体的荣誉和提升社会对药学工作的认同感。
(2)敬德修业,共同进步:药学工作人员要孜孜不倦地钻研业务知识,除了向书本与实践学习之外,还应当虚心向各位同仁学习。周围的同仁中,尽管年龄、性别不同,经验、能力有别,但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优点,应当以谦虚的态度,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在同仁寻求指点和帮助时,应当主动热情地给予配合和支持,实现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