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用药集中调配程序

二、静脉用药集中调配程序

(一)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工作流程

药师接收医师开具静脉用药医嘱信息→对用药医嘱进行适宜性审核→打印输液标签→摆药贴签核对→加药混合调配→成品输液核查与包装→发放运送→病区核对签收。

(二)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操作规程

1.审核用药医嘱

(1)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2)审核静脉用药医嘱注意事项。

①评估静脉输液给药方法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②与医师紧密协作,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对静脉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特别是抗肿瘤药物静脉输液中拓展性临床使用的必要性与适宜性。

③审核静脉用药医嘱的合理性、相容性和稳定性,溶媒的选择与基础输液用量的适宜性。

2.打印输液标签

(1)用药医嘱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打印生成输液标签。标签由电子信息系统自动编号,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用药信息及各岗位操作的药学专业人员信息。

(2)输液标签基本信息应与药师审核确认的用药医嘱信息相一致,有纸质或电子备份,并保存1年备查。

(3)对临床用药有特殊交代或注意事项的,应在输液标签上做提示性注解或标识,如需做过敏试验的药品、高警示药品,在输注时方可加入的药品,对成品输液的滴速、避光、冷藏有特殊要求或需用药监护的药品等。

(4)对非整支(瓶)用药医嘱,应在输液标签上注明实际抽取药量等,以供核查。

3.摆药、贴签、核对

(1)未经审核而打印的输液标签,不得摆药贴签。

(2)实行双人摆药贴签核对制度,共同对摆药贴签负责。

(3)摆药贴签核对时,操作人员应仔细阅读、核查输液标签是否准确、完整,如有错误或不全,应告知审核药师校对纠正。

(4)摆药贴签核对时,操作人员应核查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是否与标签内容一致,同时应检查药品质量、包装有无破损及是否在药品有效期内等,并签名或者盖章。

(5)摆药贴签核对结束后,应立即清场、清洁。

(6)按药品性质或病区进行分类,传递至相对应的调配操作间。

(7)摆药、贴签、核对注意事项如下。

①标签不得覆盖基础输液药品名称、规格、批号和有效期等信息,以便核查。

②按先进先用、近期先用的原则摆发药品。

③高警示药品应设固定区域放置并有明显警示标识。冷藏药品应放置于冷藏柜。

④从传递窗(门)送入洁净区的药品和物品表面应保持清洁。

⑤按规定做好破损药品的登记、报损工作。

4.加药混合调配

(1)调配操作前准备工作。

①在调配操作前30分钟,按操作规程启动调配操作间净化系统以及水平层流洁净台和生物安全柜,并确认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②个人防护用品准备:洁净区专用鞋、洁净隔离服、一次性口罩与帽子、无粉灭菌乳胶(丁基)手套等。

③药品、物品物料准备:按照操作规程洗手更衣,进入调配操作间,将摆放药品的推车放在水平层流洁净台或生物安全柜附近指定位置,并准备调配使用的一次性物品物料,包括注射器、75%乙醇、碘伏、无纺布、利器盒、医疗废弃袋和生活垃圾袋、砂轮、笔等。

④水平层流洁净台和生物安全柜的消毒:用蘸有75%乙醇的无纺布,从上到下、从内到外擦拭各个部位。

(2)混合调配操作。

①调配操作前校对:操作人员应按输液标签,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和药品外观完好性等,无误后进行加药混合调配。

②选用适宜的一次性注射器,检查并拆除外包装,旋转针头,连接注射器并固定,确保针尖斜面与注射器刻度处于不同侧面。

③将药品放置于洁净工作台操作区域,用75%乙醇或碘伏消毒基础输液袋(瓶)加药处、药品安瓿瓶颈或西林瓶胶塞等。

(3)调配操作结束后。

①再次按输液标签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有效期,以及注意事项的提示性注解或标识等,并应核查抽取药液的用量,已调配好的成品输液是否有絮状物、微粒等,无误后在输液标签上签名或盖章。

②将调配好的成品输液以及空安瓿或西林瓶传送至成品输液核查区,进入成品输液核查包装程序。

危害药品成品输液应在调配操作间内按操作规程完成核查程序。

③每日调配结束后,应立即全面清场,物品归还原位,清除废物,按清洁、消毒操作规程进行全面的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与交接班工作。

④按照更衣操作流程出调配操作间。

5.成品输液核查与包装

(1)成品输液核查。

①检查成品输液袋(瓶)外观是否整洁,轻轻挤压,观察输液袋有无破损或渗漏,尤其是加药及接缝处。

②检查成品输液外观有无变色、浑浊、沉淀、结晶或其他可见异物等;肠外营养液还应检查有无油滴析出、分层等。

③按输液标签内容,逐项核对药品与标签是否一致,再次检查药品配伍的合理性以及用药剂量的适宜性。

④检查抽取药液量准确性和西林瓶与安瓿药液残留量,核查非整支(瓶)药品的用量与标签是否相符。

⑤检查输液标签完整性,信息是否完整、正确,各岗位操作人员签名是否齐全、规范,确认无误后,核查药师应签名或盖章。

⑥检查核对完成后,废物按规定分类进行处理。

(2)成品输液包装。

①将合格的成品输液按病区、批次、药品类别进行分类包装。遮光药品应进行遮光处理,外包装上应当有醒目标识;危害药品不得与其他成品输液混合包装;肠外营养液应单独包装。

②核查各病区、批次和成品输液数量,确认无误后,将包装好的成品输液按病区放置于转运箱内,上锁或加封条,填写成品输液发送信息并签名。

6.成品输液发放与运送

(1)发放成品输液药学人员应与运送工勤人员交接运送任务,按规定时间准时送至各病区。

(2)成品输液送至各病区后,运送工勤人员与护士当面交接成品输液,共同清点数目,双方签名并记录。

(3)运送工勤人员返回后,运送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向发药人员反馈并记录。

(4)运送工作结束后,清点转运工具,清洁、消毒成品输液转运箱、转运车。

(5)危害药品成品输液运送过程中须配备溢出处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