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司法和守法

四、执法、司法和守法

1.执法 执法又称法律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上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广义主体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2.司法 司法又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司法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狭义主体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广义主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等负责刑事侦查的机构。司法部是主管全国司法行政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3.守法 守法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的规定,将法律的要求转化为自己的行为,从而使法律得以实现的活动。守法是法的实现最基本的形式,立法者制定法的目的就是使法在社会生活中得到实施。

素质拓展

普法的重要性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制定和实施五年普法规划是党领导全民普法的重要方式。自1986年以来,我国已连续实施完成了7个五年普法规划,取得了重要成果,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在14亿多人口的大国持续开展全民普法,把法律交给人民,这是人类法治史上的一大创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体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制定和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全面依法治国根基的重要举措;是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客观需要;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法治等方面的需求,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普法工作要紧跟时代,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这为深入开展普法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规划》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在立法、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规划》强调,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加大以案普法力度。二是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规划》强调,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三是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规划》强调,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