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药物概念与作用
1.概念 国家基本药物是指能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基本药物的概念是世界卫生组织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是指最重要的、基本的、不可缺少的、满足人民所必需的药品。我国从1979年开始引入“基本药物”的概念。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等对基本药物的含义作了进一步的界定,明确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内涵。《药品管理法》提出:国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遴选适当数量的基本药物品种,加强组织生产和储备,提高基本药物的供给能力,满足疾病防治的基本用药需求。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的有效管理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大国家医药卫生政策,也是国家药物政策的核心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
2.作用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基础,是医疗卫生领域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新一轮医改以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保证了基本药物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保障了群众基本的用药权益,转变了“以药补医”机制,有利于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优化整合,对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体现社会公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推动卫生事业的有序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应重点强化基本药物“突出基本、防治必需、保障供应、优先使用、保证质量、降低负担”的功能定位。从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支付、监测等环节完善政策,全面带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建设,着力保障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缓解“看病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