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与螺钉的扭矩试验和破坏扭矩
2025年10月13日
1.6.6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与螺钉的扭矩试验和破坏扭矩
1.扭矩试验
(1)原理将试验的螺栓或螺钉夹紧在试验装置中,测定其破坏扭矩。
(2)装置
①扭力试验装置,如图1.6-18所示。

图1.6-18 扭力试验装置
②扭力的示值不应超过对试件规定的最小破坏扭矩的五倍;扭力计的最大误差为试件最小破坏扭矩的7%。
(3)试验要求试验时,螺栓或螺钉应只承受扭力,其值按表1.6-4规定。在达到最小破坏扭矩之前,试件不得断裂。试验时,螺栓或螺钉头部和螺纹部分不应有摩擦而影响试验结果。
(4)程序将螺栓或螺钉件插入试验夹具内,至少有两扣完整的螺纹,同时夹具和螺栓或螺钉头之间应至少留出一个螺纹直径的长度,然后夹紧,连续平稳施加扭矩。
表1.6-4 最小破坏扭矩(摘自GB/T 3098.13—1996)

① 最小破坏扭矩值适用于6g、6f和6e的螺纹。
(5)最小破坏扭矩按下列公式确定最小破坏扭矩:
MBmin=τBmin·WPmin
式中 WPmin=π/16·d3lmin
τBmin=X·σbmin
式中 MBmin——最小破坏扭矩(见表1.6-5);
τB——抗扭强度;
WP——抗扭截面模数;
dlmin——外螺纹小径最小值;
σb——抗拉强度;
X——强度比τ/σb(见表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