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2 标志与包装
1)紧固件产品上的标志应按相应标准规定。
2)产品应消除污垢及金属屑。无金属镀层的产品表面应涂有防锈剂,以防止在运输和贮藏中受到腐蚀。在正常的运输和保管条件下,应保证自出厂之日起半年内不生锈。
3)产品包装:在正常的运输和保管的条件下,应保证产品不受损坏和便于使用。包装形式及方法由制造厂确定。
4)包装箱、盒、袋等外表应有标志或标签,内容如下:
①制造厂名;
②产品名称(全称或简称);
③产品标准规定的标记;
④产品数量或净重;
⑤制造或出厂日期;
⑥产品质量标记。
5)上述规定以外的要求,由供需双方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