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司法当中也有类似的规定,比如经检察院的申请,合议庭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检察机关进行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以后又移送法院进行审判的,人民法院的审限要重新计算。对于被告人也是如此,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如果被告人拒绝辩护,可以重新委托一名律师或者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一名律师进行辩护,法庭也应当给辩方15天的时间进行辩护,该时间可以缩短,但不得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