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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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量刑的生效日期,也即刑罚的执行日期。执行是刑事司法活动的最终环节,是国家行使求刑权的最终表现形式。我国《刑事诉讼法》针对不同的刑罚,也规定了不同的执行时间和方式。通常说来,当案件经过两审之后,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则是刑罚执行的依据。具体的执行时间,笔者按照从重到轻的顺序,分列如下:

死刑立即执行。我国坚持“少杀、慎杀”的死刑原则,在传统的两审终审制之外,还设立了专门的死刑复核程序。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必须在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之后,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第一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执行。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或者裁定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法律文书宣告或者送达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刑期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交付执行时在押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10日内,[9]将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送达看守所,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执行。如果判决、裁定生效前未被羁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将罪犯送交看守所羁押,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监狱执行。

管制、剥夺政治权利。人民法院在判决、裁定生效后10日内,应当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时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

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所谓判决指定的期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5日通过的《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应为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2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