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2025年08月10日
解析
本条是关于决斗罪的规定。决斗是指两人之间由于私人原因,根据先前约定(prior agreement)采用致命性武器进行的打斗。挑起决斗,是指推动或者嘲讽使得他人发起或者接受决斗,或者作为发起、接受挑战者之间的桥梁,或者采用其他的方式导致发生决斗。纵容决斗,是指明知以决斗为目的的特定行为、步骤、方式已经开始采取,但未能采取合适的行动以制止决斗的发生。此外,明知决斗已经发生或者将要发生,未能及时将事实报告有关当局的,也应当受到军事法庭的处罚。
简单地讲,决斗是“指按照预定的规则由两个带有致命武器的人为了解决争吵或某种荣誉而进行的格斗。它是诉诸通常司法程序之外的另一种选择”。[17]远在古希腊时代就有了武装决斗的习俗,继之,在恺撒和塔西佗时代日耳曼部族曾用二人单独斗剑的方式来解决争端。决斗的出现、发展演变与西欧社会的发展密切相连,二者互相作用,相互影响。决斗在尚武的西方社会出现,同时崇尚贵族、崇尚勇敢和武力也使得决斗在西方的等级社会里长盛不衰,它促使人们重诚信、讲信用,重勇敢、守规则,但决斗使众多的人丧生是其野蛮、残酷的表现。决斗是落后、原始的做法,带有愚昧、偏见和感情上狂暴的特点。[18]军队当中更加讲究良好的纪律和军人之间的良好关系,而决斗不管从哪一角度进行分析,均会对战斗力造成极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