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机构设置

第二节 机构设置

惠世医院创办后,院长、主要的医师护士均由英国基督教长老会任命并从英国本土派遣,医院的日常医疗、护理及院务由院长负责,行政方面的工作人员也由英国基督教长老会闽南分会的英籍传教士兼任,其他医护人员由院长招聘本地华人学生进行培养。医院采取述职制,每年院长需把一年来的临床和行政等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及图文的形式向英国基督教长老会进行汇报。各任院长采取回国轮休制度,轮休期间经常到英国的著名医院进行业务进修学习,回国期间长老会另指派一位英籍医生代理院长事务。1920年代后期医院就设立医务主任,通常由院长兼任,在院长非医生的情况下由几位医生协助医务工作。为对医院进行更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使医院得以更快速地发展,40年代中期惠世医院设立董事会。1949年8月31日泉州解放,新中国成立后惠世医院根据上级的统筹安排,惠世医院暂未被人民政府接办,仍维持私立、教会性质,但院内的宗教活动受到限制。1950年1月英国基督教长老会将惠世医院的所有业权移交给中华基督教会闽南大会接管,全院的工作接受闽南大会及医院董事会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