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风建设

三、行风建设

20世纪80年代末,成立中共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纪检监察组。90年代初,成立中共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纪委、纪检监察室。1997年,医院成立反腐败工作小组。2002年,纪检监察室参加医院采购招投标小组,对医院设备总务后勤物资整个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进一步规范医院招投标采购工作。2003年,建立健全了反腐倡廉“六个机制”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大了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力度。2004年6月,医院制定了《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制》。2005年10月,建立投诉处理值班制。2006年,成立医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紧紧围绕卫生部确定的五个重点开展对照检查,抓好单位查、科室查、个人查,对2001年以来所发生的药品、设备、卫生耗材、检验试剂、基建等采购情况进行认真的清查和梳理。2007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的自查工作。2008年9月份开始在全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医德医风集中教育活动。2011年,医院健全完善党风廉政行风建设三级责任制,实行院中层干部与院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责任书》,医务员工向科室负责人签订《医德医风责任书》,层层签订责任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2011年,医院在鲤城院区醒目位置制作大幅医德医风宣传栏,及时将收到的锦旗牌匾表扬信悬挂,同时医院将锦旗、牌匾制作成幻灯片在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大会上通报表扬,在医院内外网站的“光荣榜”上刊载,倡导“厚德行医,仁心惠世”,弘扬正气。2011年,成立行风专项督导检查小组,每周由一名院领导带队下科室行政查房,明察暗访各科室服务态度、医疗收费、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红包”问题、后勤服务、诊疗环境等情况。2012年,医院开展医护人员“服务态度”专项调查工作,建立满意度与科室奖金收入挂钩制度。医院建立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党政机关、学校及新闻媒体等单位的20名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医院行风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2013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确保“零持有、零报告”,严禁违规行为。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2014年,医院开展“双十排名”工作,每月对本院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网上实名公示使用量最大的前10种药品和前10种药品的处方量最大的前10名医生。每月组织医疗、药学专家进行用药合理性分析。核查发现不合理用药医生,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责令整改并反馈,并记入医师不良行为档案,给予经济处罚、限制处方权并与医德考评扣分、评优晋职挂钩。医院对进入前20名药品采取暂停用药、限制用量的措施,对存在不合理用药的品种采取严肃约谈、取消采购等措施处理。医院配合泉州市卫生系统开展违纪收受“红包”专项治理工作,在全院范围内掀起规范服务行为,整治违纪收受“红包”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拒收礼金礼品登记工作。2015年,医院开展零投诉管理,制定《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设备、药品、耗材、信息、基建工程、货物、服务等采购流程,医院与供应商签订《廉洁购销合同》。规范医药购销行为,坚决杜绝医药购销领域中不正当行为。2016年,开展党员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对党员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抓早抓小,加强纪律约束。2017年,制定《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廉政谈话和约谈工作暂行办法》《纪委委员分工联系点制度》等,制定《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规程》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与问题线索核查工作实施办法》,切实加强和改进信访查办工作。建立医院中层干部和重要岗位干部档案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2017年12月,医院设置谈话室。2018年11月,建设完成东海院区独立谈话室,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实现全过程监控。2019年,制定《关于加强外派干部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外派出诊医生行为规范》,加强医院对外派干部履职尽责、廉洁从政、依法执业等情况的监督管理。2021年,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