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董事会

一、医院董事会

1945年11月21日惠世医院成立临时董事会,制订临时董事会章程,其宗旨为“以优良医术利益本县及邻县之患者,并推进社会大众之健康与快乐之生活”。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董事会主席、书记、司库及各董事推选的两名董事共5人组成(见图1-1-2-1)。董事会的职权:①计划医院之发展,使其完成对社会最大之贡献。②遴聘院长。③审核预算和决算。④增筹经费。⑤监督并协助院长推行院务。⑥负责保管本院基金。常务董事会的职权:①承办董事会议决事项。②处理临时之事项。首届董事会由英国长老会闽南分会代表、教会长老、泉州社会名流及开业医师四个方面推举的人选共13人组成,成员为杨存吉、曾振仲、郑健魂、颜汉卿、刘国伟、吴炳耀、陈思明、许子逸、何大年、吴祝三、丁乃明、黎德渊、陈克敏等,杨存吉担任董事会主席,许子逸任书记、丁乃明任司库。原定每届董事会任期为一年,但因未报创办人英国长老会审批,故任期多次延长,并未能按计划转为正式董事会。

图1-1-2-1 惠世医院第一届董事会的组织架构图

1949年11月3日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第二届临时董事会成立时由15名董事组成,后期因人员变动又进行多次增补,其中中华基督教会闽南大会6名、候补2名,英国长老会3名、候补1名,地方人士4名、候补1名,永春和惠安分院所在地各1名。具体人员分别是许锡安、吴祝三、曾振仲、许子逸、陈思明、刘锡聪、何大年、张骥崖、颜汉卿、丁乃明、萧建芳(惠安仁世医院)、吴贻敏(永春医院)、黎德渊、陈克敏、陈言廉、陈朝卿(增补);候补董事有柳国烈、蔡序恩。许锡安出任第二届临时董事会董事长,吴祝三为副董事长、许子逸任书记、刘国伟和丁乃明为司库,常务委员会由许锡安、吴祝三、许子逸、刘国伟、黎德渊和何大年(候补常委)组成。同时成立旅菲(律宾)惠世医院董事分会,聘任施性水、黄慈爱(李清泉夫人)、王贻源、许月华、史国铨、王泉笙和蔡信彰等七人为旅菲董事。1950年1月25日临时董事会转成正式董事会并正式制订颁布惠世医院董事会章程,董事会任期三年。正式章程确定的董事会宗旨为:“本会依据原创办人英国长老会与继承人中华基督教会闽南大会所确定的目标——以基督之精神为大众之病苦与健康而工作,主持院务之进行”。董事会的职权有:①裁定医院发展之设计。②任免院长、副院长。③任免分院院长、副院长。④组织董事分会(如有必要)。⑤筹募经费。⑥监督财政。⑦保管基金。⑧保管院舍及一切设置器物。⑨解决院长之提案。常务委员会职责为:①执行董事会决议案。②处理例常事件。③处理临时紧急事件。院长和副院长(包括分院)须列席例常会议,其他各种特会和常务委员会是否参加由董事长通知,董事长须出席各分院董事会常会和特会。

从1945年成立临时董事会后的6年来,共召开15次董事会例常会议(含一次特会),6次常务会议(包括2次扩大常务会)。董事会的成立使惠世医院的管理进入现代医院的科学化、民主化管理时期。1944年和1945年惠世医院曾先后两次向福建省卫生厅等部门申请立案,但因故终未获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