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项目管理职位
职位名称本身不含“项目”且工作中用于项目管理的时间在80%以下。
①对于强项目管理性质的非项目管理职位(项目管理时间占比约50%~80%),工作职责的写法应以项目管理职责为主,兼顾其他职责。
②对于弱项目管理性质的非项目管理职位(项目管理时间占比在50%以下),写法上无需给予项目管理职责特殊地位。
在描述非项目管理职位的职责时,关于项目管理的部分的详略程度只需要同其他职责保持一致,不必过于详细和突出。
此外,若一直从事项目管理职位,且罗列的项目众多,则还可以把这些内容整合成与工作经历模块平级的、单独的模块;其他情况下,为了方便简历阅读者,关于项目管理的职责描述还是宜写入工作经历模块中。
总之,为了更好地安排项目经验描述的详略,读者需要深入思考自己的职责并分析目标职位,在认真权衡后作出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