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始终保持“可以谈”的原则

(3)始终保持“可以谈”的原则

除非决定放弃一个机会,否则求职者要始终保持配合的态度,给对方“可以谈”的信号。即使薪资谈判的过程很艰难,对方或强硬、或难缠、或多变,让求职者不时地心生不满,求职者也必须保持职业化地应对。虽然求职者的立场可以坚定,语言可以犀利,但要始终保持柔和但也不卑不亢的态度,以免造成双方“剑拔弩张”。虽然求职者适度的情绪表达可以加速谈判的进程,但过分情绪化的表现往往不会带来好的谈判结果。

总之,因为选择始终是双向的,所以薪资谈判的双方是平等的。虽然总有一方会占据谈判的上风(招聘企业更想要求职者,或者求职者更想进企业),但作者认为不管谁占据上风,都没有必要摆出“你只能任我宰割”的姿态,以免让本可以谈成的双方不欢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