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之想要说拜拜——威胁之后

16 辞职之想要说拜拜——威胁之后

案例:

P:

男,本科,已婚已育。南昌人,毕业后进入了当地一家大型国企做技术工作。觉得当地发展机会少,想来上海工作,并有举家迁来沪的打算。经猎头推荐,成功拿到一家美资企业的Offer。

P君知道在他们公司,和领导谈辞职并不容易,经猎头努力,获得了录用方长达2个月的辞职期。在这期间,P君多次和领导沟通,上班谈话,下班吃饭,但最终还是选择不走了。

问题出在P君的太太身上:她当年是托了关系才进了P君所在的企业。现在,被托关系的这位领导不愿意放P君走,并威胁P君说:他如果要走,那他太太也别干了。虽然猎头答应给P君的太太找机会,但“远水救不了近火”,领导的威胁奏效了。

那家美资公司的人事经理虽然对于猎头陈述的事实经过将信将疑,但也只能无可奈何地接受这一说法。毕竟对于遵纪守法的企业来说,没有协议(竞业协议、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在身的员工无法辞职是天方夜谭(即使有协议在身,依据协议约定履行了相应义务,还是可以正常离开的)。

那么,P君真的只有“华山一条路”吗?对他来说,这个选择是最佳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