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抢劫罪的类型

二、抢劫罪的类型

抢劫罪是一种常见暴力犯罪,为了深入研究这一犯罪,把握抢劫罪的性质和特征,有必要对其类型进行区分。以抢劫罪的犯罪构成为标准,一般可将抢劫罪分为典型的抢劫罪和非典型抢劫罪。

典型的抢劫罪是指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抢劫罪,其犯罪构成完整,也是我们研究抢劫罪的基础类型。典型的抢劫罪又可分为普通抢劫罪和加重构成抢劫罪。二者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来区分,普通抢劫罪是最基础、最典型的抢劫罪,是抢劫罪本质特征的代表。而加重构成抢劫罪是在其基础上,法律规定加重处罚的抢劫罪形式。二者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https://www.daowen.com)

非典型抢劫罪又称准抢劫罪,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的情形。主要包括三种:一是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是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的“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三是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的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