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这条规定,明确了聚众“打砸抢”行为中拟制为抢劫罪的情形,即对于聚众“打砸抢”时,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https://www.daowen.com)
该条规定源自1979年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严禁聚众“打砸抢”。因“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以伤害罪、杀人罪论处。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首要分子以抢劫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