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的规定

(一)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的规定

刑法本身只规定了抢劫罪的八种加重处罚情节,未对从重处罚作特别规定。但由于抢劫犯罪危害的严重性,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范性司法文件还是对抢劫犯罪的从重处罚作了特别规定,司法实践中应严格遵循这些规定。具体说来,有如下对抢劫罪的从重处罚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列车内,抢劫旅客财物,伤害旅客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2.《抢劫指导意见》第一条规定,对于多次结伙抢劫,针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及老人等弱势群体实施抢劫,在抢劫中实施强奸等暴力犯罪的,要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从重判处。(https://www.daowen.com)

3.《抢劫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军警人员利用自身的真实身份实施抢劫的,不认定为“冒充军警人员抢劫”,应依法从重处罚。

4.《传染病解释》第九条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对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