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罚体系中的附加刑

(一)我国刑罚体系中的附加刑

1.附加刑的种类及特征

附加刑,是与主刑相对应的刑罚种类,是一种补充主刑的刑罚方法。附加刑可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其中,罚金和没收财产为财产刑,剥夺政治权利为资格刑。这三种刑罚方法作为附加刑,既可以与主刑一起合并判处,同时也可以独立适用。此外,对于犯罪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可以适用驱逐出境。具体来说:

(1)罚金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主要适用于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和其他牟取非法利益的犯罪,以及少数较轻的犯罪。罚金的数额,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刑法分则采用了规定最高罚金数额和根据违法所得数额或犯罪所涉及的数额的倍数决定罚金数额两种模式,即采用限额罚金制和倍比罚金制两种模式,分别规定了应罚数额。罚金缴纳方式有:①限期一次缴纳;②限期分期缴纳;③强制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可以强制缴纳;④追缴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随时追缴;⑤减少或免除缴纳。如果由于遭受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免除。

(2)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是针对特定犯罪分子所实施的刑罚。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政治权利,包括以下内容: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③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④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在独立适用时,是作为一种轻刑,它可以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而独立适用;在附加适用时,通常作为严厉的刑罚适用于重罪。刑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分为几种情形:①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②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期限相等;③原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相应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④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3)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没收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我们同危害国家安全和重大经济犯罪作斗争的重要刑罚手段。正确适用这一刑罚,对于惩戒教育罪犯,并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赖以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条件,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财产,都具有重要意义。没收财产的范围,根据刑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可以没收其一部或全部,只准没收属于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得没收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并且应当给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留下必需的生活费用。没收财产的对象,主要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走私罪,伪造国家货币或者贩运伪造国家货币罪,金融诈骗罪,贪污罪,受贿罪等。没收财产前犯罪分子的正当债务,需要用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查明属实后应当偿还。(https://www.daowen.com)

(4)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是将犯罪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逐出我国边境的刑罚方法。驱逐出境只对于犯罪的外国人或无国籍人适用。它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这里,外国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的人和无国籍的人。具有外国国籍的人,是指具有某一国家国籍的人;无国籍的人,是指不具有任何一个国家国籍的人。驱逐出境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附加于主刑之后适用。如果作为附加于主刑之后适用的,要等主刑执行完毕,才能执行驱逐出境。

2.关于两种财产刑的联系与区别

财产刑包括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两者都属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附加刑,既可附加适用,也可单独适用;在适用的目的上都是剥夺犯罪分子经济利益,将犯罪人的部分或全部财产强制收归国有;在适用程序上,都是依法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生效后方可执行,其他任何机关都没有处罚权。但是罚金与没收财产在适用上也存在重大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物质内容不相同。罚金是以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为内容;而没收财产是剥夺犯罪分子个人的财产,包括存款以及房屋、企业等不动产。

(2)适用对象不完全相同。罚金是较轻的财产刑,一般是适用于较轻的犯罪或者在严重的经济犯罪中适用并罚;而没收财产则是较重的财产刑,并处没收财产的犯罪都属于危害程度大、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主要适用于严重的犯罪,如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的贪利型犯罪。所以,没收财产刑在刑罚的严厉程度上重于罚金刑。

(3)执行的机关不同。刑法规定罚金刑只能由人民法院执行;而没收财产刑虽然主要由法院执行,但公安机关可以参与其执行。

(4)执行的方式不同。罚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限期缴纳或者分期缴纳;而没收财产则是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一次性地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