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胎妊娠减灭术
(一)适应证
1. 两个以上绒毛膜的多胎妊娠, 为改善母儿围生期预后者。
2. 多胎妊娠其中一个胚胎异常需要减灭者。
(二)禁忌证
1. 存在各器官特别是泌尿生殖系统急性炎症者禁行减灭术。
2. 先兆流产者应慎行减胎术。
3. 除非必要时, 否则慎行单绒毛膜双胎妊娠其中一个胚胎的减灭。
(三)多胎妊娠减灭术时机的选择
妊娠7 周直至妊娠晚期均可行多胎妊娠减胎术, 在妊娠早、 中期进行较好。 早期减胎, 操作较容易, 对孕妇的刺激小, 残留的坏死组织少, 因而较安全。 但保留的胚胎存在自然减胎的可能, 宜给保留双胎的患者进行。
(四)多胎妊娠减灭术的方法
减胎术分经阴道多胎妊娠减灭术和经腹部多胎妊娠减灭术。 前者适用于7 ~10 周的妊娠, 也可用于个别11 ~12 周的多胎妊娠。 后者适用于15 周以后的妊娠, 也可用于个别12 ~15 周的多胎妊娠。
1. 经阴道多胎妊娠减灭术
术前排空膀胱, 取截石位, 碘伏消毒外阴、 阴道, 铺巾, 生理盐水冲净阴道残液, 在阴道超声探头外罩无菌橡胶套, 安装穿刺架, 置入穿刺针后, 在阴道B 超引导下由后穹窿缓慢进针, 将针尖刺入胚胎胎心搏动处, 负压抽吸胚胎。 术后使用黄体酮, 也可预防使用抗生素, 嘱患者卧床休息, 禁止性生活,注意腹痛、 阴道出血及体温。
术后复查B 超, 以确认减胎是否成功, 并复查血常规、 凝血、 β-HCG 等。如需再次手术, 必须确认原来进行减胎操作的胚胎不能保留。
选择拟减灭妊娠囊的原则: (1)优先减灭单妊娠囊双胎的两个胚胎, 而保留单妊娠囊单胎; (2)选择有利于操作的妊娠囊; (3)选择含有最小胚体的妊娠囊; (4)选择靠近宫颈的妊娠囊; (5)一般一次减灭的胎儿不超过2 个。
2. 经腹部多胎妊娠减灭术
术前同上, B 超下穿刺针快速刺入胎儿心脏或近心脏的胸腔部位, 然后注入10%氯化钾1 ~2 mL。 5 ~10 min 后未见胎心搏动恢复, 提示减胎成功。
术后处理及复查同经阴道多胎妊娠减灭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