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断肢(指)再植术

一、一般断肢(指)再植术

(一)肢(指)体断离的性质和分类

1.按肢(指)体创伤的性质分类

根据肢(指)体创伤的性质,可分为整齐断离和不整齐断离。

(1)整齐断离:这类损伤是锐器造成,如铡刀、切纸机、电锯、剪板机等所致。此类损伤有以下特点:①断离的部位多是上肢;②断离的创缘整齐或比较整齐;③断离创面没有严重的捻挫及组织缺损。此类损伤,有利于对手术指征的分析,再植成功率高,术后功能恢复也较好。

(2)不整齐断离:此类损伤常见于钝器的挤压伤或高速转动机器的缠绞而造成,如汽车在高速运行中与其他硬物的交错,火车轮或石块的碾压,搅拌机、压砖机或机器转送带的绞缠和撕裂。这样的肢体断离,组织损伤广泛,断面参差不齐,创面严重,有时一肢多段断离。所以,再植的机会少,成功率低,再植后在功能上恢复很差。

2.按肢(指)体断离的程度分类

根据肢(指)体断离的程度,分为肢(指)体完全断离和不完全断离。

(1)完全性断离:肢(指)体完全断离,无任何组织相连者,这类损伤多是由于切或撕裂而造成。另一情况是肢(指)体伤后只有极少量组织与人体相连,但在清创时必须将这部分组织切除或切断,如车轮的碾压伤,从表面上看,肢(指)体仍有皮肤切除,实际上等于完全断离。

(2)不完全断离:肢(指)体大部分断离,并有骨折或脱位,残留有活力的相连组织少于该断面软组织面积的1/4,主要血管断裂或栓塞,肢(指)体的远侧部分无血液循环或严重缺血,不缝结血管将引起肢(指)体坏死者。不完全性肢(指)体断离,有时容易与严重的开放性骨折合并血管损伤相混,但后者由于相连的软组织较多,尚保留一些侧支循环,多不影响肢(指)体成活,所以不能称为不完全断离。但是,在再植手术上不完全断离并不比完全断离容易,因为不全断离的肢(指)体往往是由于钝器伤所造成,断面参差不齐,创面范围广泛,所以再植的难度较大。

(二)断肢(指)再植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1.适应证

只要患者有强烈的再植要求,全身情况允许,任何平面的肢体离断都可考虑再植手术。但由于断肢(指)的致伤原因和损伤的严重程度不相同,断肢(指)患者的全身情况和局部病理改变也各不相同。因此,再植手术的指征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总的要求是在确保患者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的努力为患者保留任何一个有用的肢体或手指。决定断肢(指)是否再植,应考虑下列几个问题。

(1)全身情况:全身情况良好,能耐受再植手术者,应考虑再植。一般说来,引起断肢的暴力往往很大,除肢体离断伤外,极易并发休克及主要脏器损伤。当伤员并发休克和重要脏器损伤,应紧急处理,以抢救生命,断肢(指)可暂时冷藏保存,待伤员全身情况好转,能耐受手术时,再行再植术。反之,如患者休克持续的时间较长,或脏器损伤经过治疗后全身情况不稳定者,应考虑放弃再植。

(2)局部条件:断肢(指)再植的目的不是再植成活,而是恢复功能。这就要求离断的肢体或手指应当具备一定的长度和完整性,特别是对构成肢体功能的重要组织,如骨骼、血管、神经和肌肉等,进行仔细检查,作出判断。

①骨骼缺损的长度:骨骼是肢体各种功能组织的支架,要求具备一定的长度,不能无限制地缩短骨骼。一般说来,上肢的主要功能是手指的活动,即使骨骼缩短较多,仍可能有一定的功能,比假肢灵活和实用。下肢的功能主要是负重和行走,如骨骼缩短超过10 cm,即不能适应行走,失去再植的意义。两侧下肢均离断者,相对地不受骨骼缩短的限制。两侧同时再植或移位再植,可互相调节长度,如一侧肢体再植,另一侧可用等长的假肢补偿。手是精巧活动的器官,是人体的外露部分,指骨缩短超过2.0 cm,不但影响功能,且不美观。

②血管损伤的程度:凡血管内膜广泛损伤,估计用血管移植难以解决者,或由于碾轧伤使远侧小血管和毛细血管广泛损伤者,或由于齿轮挤压伤,使远侧血管呈广泛节段损伤者,或由于撕脱伤,使主要动脉的分支广泛撕断者;或断肢(指)直接浸入低渗、高渗或凝固性消毒液中,以致血管内膜损伤者,均不应再植。

③神经损伤的程度:神经损伤严重,无法修复或重建者,即使再植成活,但肢体没有功能,反而成为累赘。如上肢高位断肢,臂丛自椎间孔抽出,目前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不宜再植。

④肌肉损伤的程度:肌肉是肢体活动的动力,只有具备某些健全的神经和肌肉,才能满足肢体的基本功能。因此,广泛的肌肉挤压伤而失活者,或暴力使肌肉或肌纤维间纵行裂开,并使肌束间的血管断裂,如切除这些肌肉,势必影响肌体功能,而且以后不能用肌腱转移,或吻合血管、神经的肌肉移植重建功能者,不宜再植。

(3)再植时限:如断肢(指)缺血时间过长,由于缺氧和其他原因,细胞发生变性,坏死,最后形成不可逆性变性。此时,即使接通血管,恢复血流,断肢(指)非但不能成活,反可因大量代谢产物和毒素的吸收,而引起中毒,甚至死亡。所以断肢(指)血运中断到可以再植的时间,不是无限的,而是有一定的限度,这种限度称为再植时限。再植时限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它与肢体离断平面的高低、离断肢体所含肌肉的多寡,以及是否经过低温保存等有关。一般说来,离断肢体的平面愈高,所含的肌肉愈多,耐受缺血的时间愈短。低温能降低细胞的新陈代谢,减少能量的消耗,耐受缺血的时间也就相对延长。迄今临床上断肢有离断36 小时而再植成功的报道。

一般而言,肌肉在未冷却情况下(20 ~25℃)缺血6 小时后会出现不可逆性坏死,因此手掌近侧的断离应在此时限内再植。在冷却的情况下(至4℃),该时限可延长至12 小时。对无肌肉的部位(手指),可允许的热缺血时间为8 小时或更长。在冷却的情况下,该时限可延长至30 小时以上。

(4)断指的特点:临床上,断指比断肢多见,断指再植的适应证除上述各点外,还要考虑以下问题。

①手指解剖上的特点是皮包骨,血管、神经细小,只有肌腱,没有肌肉,对缺血、缺氧的耐力最强。因此,其再植时限可比断肢适应较长。

②手指离断后,出血不多,对全身扰乱较小,不易引起休克等严重并发症,亦极少引起严重中毒等改变;因此,应根据患者情况,断指的完整性,估计再植后能恢复手指功能者应争取再植。

③拇、食、中指的功能重要,无论是多个断指或单个断指,无论是节段性离断还是多水平离断,只要可能,应行再植或移位再植,尤其是拇指。

④远侧指间关节以远的断指,尽管血管细小,但再植成活后是目前各种类型断指再植预后最好的,因此,有条件者也应缝合血管再植。学龄前儿童及婴幼儿,若不愿接受吻合血管再植者,可试行原位再植,也有一定的成功率,但结果难以确定,一般离断组织越小,患儿年龄越小,原位再植的成功率越高。

2.禁忌证

随着显微外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断肢(指)再植的适应证已较广泛,因此,禁忌证也更加明确,在实际工作中应牢记禁忌证,而在此范围以外的断肢(指),结合自身的技术条件,均可考虑实施再植手术。

(1)患有全身疾病,不允许长时间进行手术者,或有出血倾向者。

(2)存在多发伤或重要脏器损伤,全身情况差,不能耐受再植手术者。

(3)断肢(指)经刺激性液体或高渗、低渗液体及其他消毒液长时间浸泡者。

(4)离断时间过长,特别是离断肢(指)未经低温保存,断肢超过8 ~12 小时,断指超过12 ~24 小时者。

(5)骨及软组织损伤严重且广泛,估计再植难以成功或再植后难以恢复功能者。

(6)肩部撕脱性离断同时伴有臂丛根性撕脱伤者。

(7)单一肢(指)体多个水平离断者(拇、示指的锐性离断例外)。

(8)患有较严重的精神病者。

(9)患者本人无再植要求者。

(10)老年人的断肢,并有不同程度地全身器质性疾病者,一般应慎重再植或放弃再植。

(三)手术步骤

1.清创

清创术是一切开放性创伤的处理基础,也是断肢(指)再植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正确的清创,不但是防止感染促使伤口愈合的重要措施,而且对减少全身反应和功能恢复都起着重要作用。如清创不彻底,一旦伤口感染,轻者伤口不能一期愈合,加重炎症反应,增加组织粘连,影响后期功能恢复;重者导致再植肢(指)体坏死,引起全身中毒症状,危及患者生命。为争取时间,清创术一般分两组同时进行。其顺序如下。

(1)先用无菌毛刷蘸肥皂乳刷洗伤肢2 ~3 遍,每次3 ~5 分钟,每次刷后用无菌盐水冲洗干净,但注意断面向上,用无菌敷料覆盖,避免污染。

(2)将刷洗后的断肢远近断放入1 ∶2000 洗必泰液中泡洗3 ~5 分钟。

(3)用0.1%酒精洗必泰液消毒手术野,铺盖消毒手术单,更换手套。

(4)然后由浅入深的按组织的解剖层次进行切割,即从创面一点开始,环形或片状的,从皮肤、皮下组织、肌肉或肌腱直到骨面仔细地切除。不论是抽出的肌腱,还是回缩的肌肉,凡是与致伤物接触或暴露在空间的创面,均认为已被污染,必须切除这一层。清创过程中,要注意辨认健康组织与失活组织,在断肢(指)的近端主要是观察组织有无血液循环,在断肢(指)的远端主要观察组织的形态。对碾压的皮肤与严重挫损的肌肉组织必须切除。另外,待断肢(指)重建血液循环后,再根据血运情况补充清除。

清创中,仔细按解剖找出主要动脉、静脉,对不准备吻合的动、静脉一一结扎,然后对要吻合的血管,彻底切除损伤段,准备进行吻合。

2.骨支架重建(https://www.daowen.com)

修复骨骼是再植术的第一步,有了稳定的骨支架,才便于其他组织的修复。由于肢(指)体离断后软组织的回缩和清创切除了部分软组织,骨端相对的较长,为了使神经、血管在无张力下缝接及肌肉、肌腱的修复,必须适当的缩短骨骼。对于骨骼缩短的长度,应根据断离的部位及损伤的程度灵活掌握。一般在无软组织缺损的情况下,缩短2 ~3 cm,如在上肢,只要能恢复手的部分功能,即便骨骼缩短较多,也有再植的必要。但在下肢,如骨骼缩短10 cm 以上,日后将严重影响行走,再植就没有意义。骨骼固定的要求:简便迅速,确实稳定。应根据不同部位采用以下方法。

(1)骨干部的断离,可采用髓内钉固定,亦可将骨端修成梯形,用两枚螺丝钉固定。

(2)经干骺端的断离,可将骨干插入骺端,用两枚螺丝钉固定或用交叉钢针固定。

(3)经腕骨平面的断离,可切除近排或远排腕骨,然后用交叉钢针固定,将保留腕部的部分功能。

(4)在关节部的断离,如关节面破坏严重,可行一期关节功能位融合术。

3.血循环重建

恢复血液循环是断肢(指)再植中的重要环节。尽早的、高质量的接通动、静脉,以保证断离肢体的血液供应。

吻合血管前首先修复血管周围的软组织,以减少血管的张力,并使修复的血管与骨骼隔开,同时消除血管周围的无效腔。通常是先修复血管深部的软组织,待血管吻合完毕后,再用血供良好的软组织覆盖,使修复的血管处于良好的软组织之间,这样可减少血管痉挛和血栓形成的机会。

(1)吻合血管的顺序:先吻合静脉,再吻合动脉,同时开放血管夹恢复血运。这样可以保持手术野的清晰,减少渗血。当断肢(指)时间较长,为了肢(指)体尽早的得到血液供应,也可以先吻合动脉,开放血管夹在动脉供血的情况下,再吻合静脉,这样虽然渗血较多,但能从渗血中排出肢体内部分解代谢产物,减少毒素的吸收。在此情况下,必须备足全血,以免失血过多引起休克。

(2)血管吻合的比例

①动脉与静脉的比例:由于动脉腔内压力比较高,血流快,数量少;静脉的压力低,血流慢,数量多,且有淋巴系统参与体液循环,因而保持了肢体的循环平衡。当肢体断离,血管的侧支循环被破坏,淋巴循环中断,所以,应尽可能的多吻合静脉,最好动脉静脉在1 ∶2 以上。根据许多医院多年来断肢(指)再植的经验一致认为,静脉吻合的数量少是肢体肿胀的主要原因。但是,在个别情况下,确无更多的血管供吻合时,只要高质量地吻合一条主要动、静脉,亦能再植成功。

②浅静脉与深静脉的比例:肢体静脉有许多瓣膜,使血流保持一定的方向。在腕或踝以下,回流方向由深入浅,腕、踝以上则由浅入深,而且浅静脉的口径比深静脉粗得多。所以,在腕、踝平面断离时,主要是吻合浅静脉,如单纯吻合深静脉,血液的回流就会受到限制。前臂、小腿中段以上部位的断离,如果只吻合浅静脉,就不能保证深部组织的静脉回流,尤其是当创伤破坏了深浅静脉的交通支时。因此,除了吻合动脉的伴行静脉,尽可能地吻合主要的浅静脉,如头静脉、大隐静脉等。当深静脉不能直接吻合时,可将远端的深静脉与近端的浅静脉吻合,以保证静脉血的回流。

③血管的清创在修复血管前,必须认真仔细地检查血管质量,进一步进行清创。一般来讲,由锐器引起的肢体断离,血管损伤多局限在血管断面,清创时也比较容易。但钝器引起的肢体断离,血管损伤的范围往往较广。必要时可沿肢体纵轴切开,仔细地解剖血管,务必将损伤的血管段切除,直至正常,以保证在正常内膜处吻合,如此才能保持吻合后的血流通畅。当血管内膜损伤过长时,宁愿采用静脉移植,也不能勉强吻合。

血管是否损伤应从以下几点进行观察。

第一,血管外观呈粉红色,圆滑而有弹性。当发现血管呈暗红色,失去正常的圆滑,显得松软者,表示血管有挫伤。

第二,血管断口处内膜光滑、完整、呈白色。冲洗后内膜无凝血块附着,管腔内无絮状物飘浮,证明血管内膜无损伤。

第三,肢体断离后,断离的血管常有回缩,如断离血管呈缎带状松弛弯曲,说明血管是拉性断离,内膜可有较长段损伤。

第四,动脉断口用肝素盐水冲洗时无阻力,冲洗液按正常循环回流,开始为血性液,以后为澄清液,说明血管是通畅的。如果冲洗时有阻力,则说明远侧动脉、毛细血管或静脉有损伤或阻塞,应找出原因做相应处理。

(3)血管吻合法:目前血管修复的方法较多,有缝合法和非缝合法。缝合法分连续缝合和间断缝合。非缝合法有套接法、U 型钉吻合法、齿环吻合与血管黏合法等。以上方法各有利弊,现仍以缝合法为主。

连续缝合较为简单迅速,但只适用直径2.0 mm 以上血管。小于1.5 mm 的血管或小儿的血管,要以间断缝合法为宜,以免引起血管管腔狭窄。

(4)血管缺损的处理:因挤压伤、挫裂伤引起的断肢,经清创后血管常有不同程度的缺损。有时根据神经、肌肉等其他重要组织,进行骨骼缩短后,血管仍不能直接吻合者,可采用下述方法。

①屈曲关节:适用于邻近关节的血管断裂,其缺损不超过2.0 mm 者,可以适当地屈曲关节,进行血管端-端吻合。手术后石膏托固定该关节屈曲位3 周。

②血管改道交叉缝合:适用于肢(指)体数条血管不在同一水平面断裂者。如桡动脉在较高位的位置断裂,尺动脉在较低部位断裂,而各自行对端缝合长度不够,可将尺动脉的近端与桡动脉的远端细心游离后交叉吻合。

③自体静脉移植:这是四肢血管缺损修复的常用方法。自体血管是最理想的血管移植材料,因其是自身组织,无排斥和异物反应,取材方便,缝接容易。经常选用的大隐静脉、小隐静脉、头静脉及贵要静脉,具体选择哪一段,则按缺损血管的口径大小,缺损的长度决定。切取静脉时,应注意静脉血管必须是健康的。凡是有急、慢性炎症,曲张及位于瘢痕内的静脉不宜取用。

切取静脉时用锐刀仔细切割,保留0.5 ~1.0 cm 血管外周组织,遇分支时细线结扎,避免用钳钝性分离。静脉切取后,在一端扎线标记,因静脉有瓣膜,修复动脉时需倒置,修复静脉时则顺置。切除下来的静脉常发生痉挛,应用肝素盐水液压扩张后即可解除。

④自体动脉移植:断离的肢体有几条口径相似的动脉,因条件不能各自对端吻合时,可根据缺损的长度切取一段对肢体血供影响较小而无损伤的动脉,移植修复一条主要的动脉,以保证一条动脉的供血通畅。

(5)血管痉挛的处理:肢(指)体断离时,血管由于创伤的刺激和机体对出血的保护性反应而发生痉挛,有时痉挛波及较长一段血管。血管痉挛后,必然影响血流通畅。因此,在血管吻合前或血管吻合后发现血管痉挛,必须找出血管痉挛的原因,及时解除。引起血管痉挛的常见原因有以下几种。

①血容量不足:由于疼痛刺激或大量的失血,血容量不足使小血管反应性收缩,血压下降使外周血管得不到正常的充盈。所以在缝接血管前,应尽可能地补足血容量以保证吻合后血管充盈良好。

②机械性刺激:肢体断离,血管遭受到牵拉、捻搓等强烈刺激,血管即可产生收缩。在手术过程中,因未适当保护血管,使血管反射性痉挛。因此,手术时应尽量减少血管的刺激,操作要轻柔。当血管痉挛时,用3%罂粟碱行血管外膜封闭,对解除血管痉挛有良好的效果。对长段的血管痉挛,应用肝素盐水做封闭性液压扩张或表面用6%硫酸镁湿敷。

③温度的影响:肢体血管对冷热反应较为敏感。寒冷刺激可引起血管收缩,温热作用可引起血管扩张。再植手术过程中,应避免寒冷刺激,不断用温热的肝素盐水冲洗血管,有防止血管痉挛的作用。

④药物的影响:断肢(指)患者血容量不足,正确的治疗原则是补足血容量。错误的应用收缩血管的升压药物,不但会加重周围血管的收缩,影响肢体的血液循环,还可以加重肾脏的供血不足,并发急性肾衰竭,所以,收缩血管的升压药物对断肢再植的患者是禁忌的。

4.肌肉与肌腱修复

断肢(指)再植主张一期修复肌肉、肌腱,以便消除无效腔,早建侧支循环,促进伤口愈合,有利于功能恢复。

(1)肌肉修复:首先对修复的肌肉进一步清创,对血供差的、失去神经支配的或过于臃肿的肌肉再次切除,必要时还可以切除一些功能次要的肌肉,如前臂的掌长肌,指浅屈肌等。然后,按相应的各组分别缝合。

缝合方法:先用4-0 丝线间断褥式缝合,再用1-0 丝线间断缝合肌肉外膜。在肌肉与肌腱交界处的缝合方法:先将肌腱吊2 针在肌腹中,再用间断褥式缝合数针,将肌腱包埋于肌腹中。

(2)肌腱修复:为减轻异物反应,现常用3-0 尼龙线缝合肌腱。肌腱缝合的方法可根据肌腱的粗细、部位和张力分别采用“8”字、“Bunnel 缝合法”“Kesler 缝合法”“Kesler仿Bunnel 缝合法”及“U 型”缝合。当多条肌腱断裂时,应尽量不在同一平面上缝合,以防粘连。当不可避免地在同一平面缝合时,应先缝合功能主要的肌腱,切除部分功能次要的肌腱。如缝合前臂掌侧的拇长屈腱,指深屈腱的远端与指浅屈腱的近端缝合,缝合1 ~2条腕屈肌腱;在背侧缝合拇长伸腱、指总伸腱和1 ~2 条腕伸肌腱,其余均切除。

下肢的功能主要是行走和持重。踝部断离,早期缝合跟腱,胫前肌与拇长伸肌、趾长伸肌腱。小腿中部离断,主要是修复小腿三头肌与前方肌群。大腿下段断离时,可缝合伸侧的股四头肌,屈侧的股二头肌、半腱肌、半膜肌。

5.修复神经

原则上,断裂的神经应一期修复,这不但有利于断肢(指)功能的重建,而且神经断面的解剖标志清楚,手术方便,效果较好。如神经有缺损,行神经移位术或缩短骨骼,也比二期手术容易。因此,只有当神经严重而广泛挫伤,难以判断切除范围时,才行二期缝合术。对决定二期修复的神经,可用黑线将断端拉拢,并固定于附近的肌肉上,以便二期手术时容易寻找。

用8-0 ~10-0 单丝缝合材料缝合神经外膜2 ~8 针,神经缝合应在手术放大镜或显微镜下进行。只有在显微镜下,才能将神经束的断端比较满意地对合。如神经缺损超过其直径的4 倍以上,应行神经束移植术。

断指再植时,指神经应一期缝合,以便尽早恢复断指的感觉,条件许可时,应同时缝合两条指神经。如无条件,对食、中、环指应尽量修复桡侧指神经,而对拇指和小指则应修复尺侧指神经。如指神经有缺损,同侧不能直接缝合,可用神经束移植或神经交叉缝合,即将邻指的部分神经束移位与断指的远侧指神经缝合。

6.闭合创面

如皮肤足够,可直接缝合以消灭创面,防止感染。如有皮肤缺损,直接缝合以后残留的创面,可用中厚皮片移植覆盖。如残留创面为髁露的肌腱、骨骼或血管、神经的吻合口,则需用肌皮瓣、筋皮瓣或局部转移皮瓣覆盖。闭合创面时应注意:①避免环绕断肢(指)缝合1 周,以防后期瘢痕挛缩,影响回流;②指背皮肤缝合时,不要将指背静脉缝入,而且缝合要松,避免压迫指背静脉;③断肢创面缝合后应在组织间隙置胶管,以便术后行负压引流。

7.伤口包扎

断肢(指)再植的伤口包扎可影响再植的成功与否,因此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包扎中应注意以下几点:①用大量敷料蓬松包扎,任何时候都要禁止局部加压,必要时石膏内可不用绷带环绕固定,因术后难以观察石膏内部绷带是否过紧;②断指再植要做到全手包扎和分指包扎,全手包扎是减少术后健指活动对患指的影响,分指包扎是使患指伤口周围都有敷料,利于出血的分流,而不积聚在伤口周围,切忌对手指的环形包扎,以免伤口出血结痂后收缩形成对再植肢(指)体的环形压迫而影响静脉回流;③常规行石膏托外固定,即便是指尖的再植;④暴露指(趾)端以利于术后观察血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