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室剧话:本人声明
[1]
本人作稿,根本不值一看,佳作甚少,如有“誊文诸公”,请勿惠抄拙作,以不配转载故也。故请不必费事,如非抄不可,或觉不佞之文值得一抄,本人谨向已抄未抄已转载未转载诸公致谢,拙作由此可广流通。三代之下,唯恐不好名,愚下幸甚,再者刻下品行节操已成第二问题,转载抄袭,并不为过。如欲抄誊,尽量采用,至于抄后(本人只在《十日》投稿),古愚是否依法办理,本人不敢多阻,闹出事来,休怨古愚无情是幸。
第2卷第35期
【注释】
[1]光按,盖此时已出现“文抄公”,抄袭吴先生的剧评文字,故有此皮里阳秋之声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