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民 政
关于仁明天皇的政绩,《续日本后纪》记载,天长十年(833年),武藏国上奏:
武藏国言,管内旷远,行路多难,公私行旅,饥病者众。仍于多摩、入间两郡界,至悲田处,建屋五宇,介从五位下当宗宿祢家主(即当宗家主)以下,少目从七位上大丘秋主以上六人,各割公廨,以备糊口之资。须付账出举,以其利息充用。
仁明天皇准许。
《续日本后纪》记载,承和二年(835年),太宰大贰[6]小野岑守上奏:
建续命院一处,以备往来之舍宿。但不藉公力,恐不得长存。乃叙本意,具修解文曰:(中略)聊建续命院一处,桧皮葺屋七宇,鼎一口,垦田百十町。(中略)伏望令府监或典一人,及观音寺讲师,勾当其事。
仁明天皇对小野岑守恩抚黎民百姓的做法大加褒奖,准许了他的奏请。这时的官场,一扫以往国司贪腐的风气,从中也能看到新帝的仁德。
关于当时百姓行旅艰难,《续日本后纪》还有记载,承和八年(841年)“百济王庆仲去世”条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
尝自东国入都,路到渡头争船出,有杰黠人率党而来,驱逐诸人,不许俱渡。诸人畏之,不敢抗论。(百济王)仲庆一扬鞭打之,额皮剥垂而覆面,惑而仆伏,其党亦退。诸人大悦,棹舟竞渡。
承和八年(841年),相模国高坐郡大领从六位下勋八等壬生直黑成替管辖区域内贫民缴纳调布[7]三百六十端[8]二丈八尺、庸布[9]三百四十五端二丈八尺、正税一万一千一百七十二束二把,并赈济饥民稻二千五百零四束,因此他管辖区域内人口增加,达到三千一百八十六人。仁明天皇为褒奖这一行为,将他升至外从五位下。这种史上少有的慈善家能够出现在这个时代,也能看出当时政务的清廉。
然而,当时的政务虽然清廉,却也不会宽松无度。《续日本后纪》承和八年(841年)主计寮上呈的“解”[10]中记载:
关于贡调的缴纳期限,越前国原以十一月为期,根据承和三年(836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的“符”,延后至次年二月。越中国原以十一月为期,根据天长八年(831年)十月十五日的“符”,延后至次年二月。能登国原以十一月为期,根据天长十年(833年)十月十六日的“符”,延后至次年二月。赞岐国原以十一月为期,根据天长十年(833年)十月十六日的“符”,延后至次年二月。长门国原以正月为期,根据天长四年(827年)二月十二日的“符”,延后至四月。以上五国,由于缴纳延后,国用缺乏,因此请求恢复原来期限。
仁明天皇准许。
此外,嵯峨天皇时,朝廷停止派兵驻守壹岐国。对此,承和二年(835年),太宰府上奏:
壹岐岛遥居海中,地势狭隘,人数寡少,难支机急。频年,新罗商人来窥不绝,若不置防人,则难备非常。故应准岛人三百三十人带兵仗,戍十四所要害。
仁明天皇准许。
前文中提到,仁明天皇喜好狩猎。承和十四年(847年)十月,仁明天皇将经常游猎的山城国双丘东坟一处空旷之地赐封为从五位下。可见仁明天皇狩猎时特地避开名胜古迹、寺院灵地。这次册封也能看出仁明天皇保护名胜古迹的圣意。
《续日本后纪》承和十年(843年)“从四位上伴友足去世”条中记载了他的略传如下:
(伴友足)最好鹰犬,与百济胜义王,同时狩猎也,但其用心各不同耳。胜义王获鹿,必不分其肉。(伴)友足献御贽,余偏遗诸大夫,一肉不留。由是,诸大夫之戏言:至阎乐王,纵以(伴)友足配恶趣,我等救之,必令脱出。谬以胜义赴净刹(极乐),我等亦陈述,挤坠泥黎(地狱)。
从中可以看出当时一般贵族喜好游猎的风气。